频繁接到保险促销电话,该怎么办?被保险代理误导购买了不想要的保险,如何维权?今后,再有类似的遭遇,可以拿起“法律武器”了。
日前,保监会公布的《保险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简称《办法》)正式施行,《办法》对投诉处理时限进行了明确规定:对于事实清楚、争议情况简单的保险消费投诉,保险机构、保险中介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湖南一名保险专家提醒,消费者如果在投保前、投保中和保单持续有效期内多留点心,多做点功课,很多矛盾和纠纷可能就不会发生了,即使发生了纠纷,由于前期做了相关堵漏功课,维权起来也会更顺畅。
案例
轻信业务员承诺 存款变保单
2010年8月,王梅到长沙芙蓉路一家银行存钱时,一名银行工作人员向她推荐了某个寿险公司的分红险,介绍说“你每年只要存5000元,存3年就可以拿钱了。并且这个保险不但可以为你提供10万元的重大疾病保障,还可以每年得到分红,一直保10年”。
王梅觉得产品不错,但是10年时间太长。工作人员告诉她存满3年以后可以把本金取出来,于是王梅就购买了。但是今年8月,王女士想把钱拿出来时,保险公司客服人员告诉她,现在退保要损失5000元。原来这款保险的缴费期限是3年,但保险期限有10年,王梅把“存满3年能把本金取出来”,理解成了“存完3年就能取100%的本金”。
长沙一名不愿具名的保险专家表示,个别业务员讲解保险险种不实、夸张、模糊说明,这种带有主观色彩的误导行为屡见不鲜。分红险、万能险或者投资险的产品,一般保费金额较大,若是按期缴费,投保一年至两年退保,往往会出现20%至70%的保费损失。
新规
简单投诉10个工作日内处理
已经于11月起实施的《保险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从保险消费投诉的职责分工、投诉处理、工作制度以及监督管理等方面规范和完善了保险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
根据《办法》规定,对于受理的保险消费投诉事项,中国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应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情况复杂的,应在受理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对于受理的保险消费投诉事项,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应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但有两种例外情形,一是对于事实清楚、争议情况简单的投诉,应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决定;二是对于情况复杂的,应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如果保险消费者对监管机构或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作出的保险消费投诉处理决定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处理决定之日起30日,进行书面申请核查。
■三湘华声全媒体记者 刘永涛 实习生 孙旖雯
提醒
抓要点读“天书保单”
保险专家表示,保险合同是严谨的法律合同,专业术语多,且晦涩难懂,消费者可从以下两个要点来读懂“天书保单”:
第一是阅读与“保险责任”相关的条款,以进一步了解你所能享有的保险权益;该合同所承保的保险范围,特别是关于各个保险责任对给付时间、给付条件和给付金额的描述。
第二是“责任免除”条款,描述了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的各种情况。
小贴士
保险维权三大途径
一、向保险公司投诉。这是维权的起始动作。从第一次投诉开始,无论是电话沟通、邮件交流,还是面谈,消费者都应注意证据的积累。
二、向监管机构投诉。当地监管部门对于保险公司有很大的影响力,消费者可以通过这个渠道向保险公司施加压力。保险消费者投诉维权全国统一热线为:12378。
三、诉诸法律程序。在前两种途径协商无果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到法院起诉,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若市民读者遇到保险消费的烦恼,还可拨三湘都市报的热线电话0731-84326299、18684656228。我们将为您排忧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