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20日讯 今日,记者从长沙市财政局了解到,2013年长沙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300万元,落实艾滋病人的治疗管理。具有长沙市户籍的农村、城镇居民及长期居住在本市的流动人口中需要住院治疗的艾滋病病人(含母婴阻断治疗),均可认定为政府实施治疗补助的对象,不再仅限于本市贫困艾滋病人。
■三湘华声全媒体记者 曾力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