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辛辛苦苦干了一年的活,却换来老板一纸欠条。临近年关,讨薪投诉又到高发时段。
11月19日上午,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本月下旬开始,省市县三级人社部门将分别设立投诉窗口,集中受理劳动者对拖欠工资行为的举报投诉,将对工资拖欠问题随时掌控,集体合同中也将对此作出明确规定,建立工资支付及欠薪报告制度。
进入本月
“追薪族”投诉迅速增多
怀化的万伯泉在长沙一家桶装水公司做送水工,眼看到了年底,他不但工作丢了,被拖欠的两个月工资也没了着落。
“老板欠了我们十多个人3万多元的工资消失了!”万伯泉告诉记者,今年2月份他应聘进入白沙路的一家桶装水公司,“老板没给我们签合同,只是口头答应我们每个月2200元的工资,我们还交了200元的押金。”
“11月10日,老板说要到上海去协商新产品,让员工休息3天。”万伯泉说,他们休息回来后发现,很多供货商在店里找老板要钱,“听供货商说,老板欠了30万货款没结清。”
每年的年末,欠薪纠纷就会扎堆出现。据长沙市劳动监察支队的工作人员介绍,进入11月份以后,“追薪族”投诉迅速增多,日均超四起,而每天来咨询的人更多,日均超过20人。长沙市范围内的区县劳动部门也出现欠薪投诉量增加的现象。
签订集体合同也应
保证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以前劳动者追讨被拖欠的工资比较难,各级劳动监察部门没有强制执行的权利,只有走司法程序,费时费力,劳动者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而今年我们将联合公安、司法,对拖欠工资的用人单位形成强大震慑作用。”面对日益增多的欠薪投诉,省人社厅表示,从本月下旬开始,省市县三级人社部门须设立专门的投诉窗口,集中受理劳动者对拖欠工资行为的举报投诉。
省人社厅要求,从12月1日起,企业和职工签订的集体合同中,也要明确标明职工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工资分配形式、职工年度平均水平、加班工资支付计算基数等内容。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支付标准不得低于本企业工资集体合同的规定。集体合同保证职工按时足额领取工资。
■三湘华声全媒体记者 刘璋景
相关法规
恶意欠薪最高可判7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关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提醒
恶意欠薪一般都有先兆
职工平时要多长个心眼
长沙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副支队长刘星亮表示,隔月支付工资、每月仅支付生活费等企业内部的“非正式工资支付规则”往往是引发整体性欠薪的导火线。“有些企业采取如周期性支付、年终时结清等工资支付方式,到年底欠薪行为易多发。”
刘星亮表示,其实公司经营不善导致的恶意欠薪肯定有先兆,因此职员平日要注意公司经营情况,若发现有拖欠货款、房租等情况,或发生欠薪等问题时一定要及时举报。此外,目前一些劳动者不注意劳动合同的签定,有的认为“反正我有技术,公司老板是求我”,对签不签劳动合同无所谓,这样在发生工资争议时极为不利,“吃亏的还是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