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花区丽星景园小区的跳舞大妈连续遭高楼住户扔“粪弹”袭击,开福区锦绣华天小区的大妈们则被砸了音响,类似因广场舞噪音扰民引发的纠纷,在长沙不少小区时有发生,专家呼吁出台“广场舞公约”来缓解矛盾(详见本报11月12日A06版、A07版)。
本报发起“防广场舞扰民,请你支招”的互动后,最近一周,不少市民都通过微博、微信、新闻热线96258来表达心声。11月19日,长沙市民王先生来电爆料,“韶山路社区为了规范广场舞,出台了管理制度来杜绝扰民,这一经验值得推广。”
跳舞时间有规定
社区配专员监管
19日下午,在侯家塘街道韶山路社区的公示栏上,记者见到了这份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共有六条,除了规定要维护跳舞场所的整洁、不妨碍交通秩序外,还强调了广场舞活动不得影响周边单位、居民正常的工作、生活。
规定每天跳舞的时间为早上6点至7点30分,晚上7点至9点;尽量调低音量,不得大声喧哗吵闹;同时,社区配专门的管理人员对跳舞场所、秩序进行监管。
“我们社区跳广场舞的人数过百,之前有大妈在小区住宅楼前跳广场舞,因为声音开得有点大,被业主投诉过。为了规范管理,我们请了业主代表、广场舞舞蹈队代表一起协商,制定了这一制度。”韶山路社区主任欧阳晓琦介绍,“社区成立了老年健身队,向民政部门备了案,所有跳广场舞的大妈们都逐一到社区进行了登记,我们心里有个底,也便于统一管理。”
记者看到,备案的广场舞大妈有108名,登记的资料详细到年龄、住宅、籍贯。这些大妈被分成了3支队伍,每支队伍都划定了固定的跳舞场所。“划定的场地是小区里的公共健身场地、单位前宽敞的空地,这些地方都离居民区较远,所规定的跳舞时间避开了上班时间,不会影响单位的工作。”欧阳晓琦说,这一制度于今年9月份出台,已经实施了2个多月,这期间社区再没出现过业主投诉广场舞扰民的情况。
修室内活动室
方便风雨天跳舞
62岁的唐冬秀是韶山路社区一名广场舞爱好者,也是广场舞队伍的负责人之一。
“即便之前没有出台制度,我们跳舞时也会很自觉地注意音量。不扰民,自律很重要。所以我们很少被业主投诉,广场舞队在小区里跳了4年,还从没发生过纠纷。”唐冬秀说。
为了方便大妈们风雨天跳舞,韶山路社区已经在修建室内活动室,有望明年投入使用。
(王先生提供线索,奖励30元)■三湘华声全媒体记者 潘显璇
实习生 彭敏
建议回馈
蓝牙音响解决扰民?
大妈们担心太贵
长沙市民段先生还打来电话建议,“如果音响带有蓝牙功能,跳舞的人都佩戴蓝牙耳机,即便将声音开得很大,也不会影响到他人。”
不过,采访中不少跳广场舞的大妈们对这个建议并不大感冒。“耳机和带蓝牙功能的音响价格可不能贵,贵了大家不能承受,我们现在整个舞蹈队跳舞只要一个小音响和U盘,全部的设备也就1000来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