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酒销售指标”、“精神病指标”、“结扎流产指标”……近日,有媒体盘点了近年来各地频现的“雷人指标”,有的指标本身就不合理,却通过层层摊派压在基层工作人员身上;有些指标本身并无问题,但完不成指标往往被“一票否决”,也引发人们讨论。据悉,“一票否决”乱象引起高层关注,如何科学设置和规范“一票否决”,有关部门已着手调研。(11月4日《新京报》)
不知从何时起,“指标化管理”被奉为政策执行和政绩考核的圭臬。从积极的角度看,政府的工作千头万绪,其中有一些特别重要的工作需集中精力做好抓实,在此情况下,“一票否决”有利于突出中心工作,增加政令的刚性和威力,保证政令畅通并取得实效。但眼下的问题是,“一票否决”呈现出泛滥之势,各种或合理或无理、或合法或违法、或有效或无效的“一票否决”层出不穷,让人眼花缭乱。媒体盘点的“雷人指标”远非全部,事实情况是没有最雷人,只有更雷人。比如,某市在“除四害”专项整治中,将“找人在建筑工地光着小腿静坐30分钟,仅限被蚊子咬一个包”作为考核指标,一旦30分钟内被蚊子叮咬2次以上,这项工作就被“一票否决”。个中荒谬,令人莞尔。
正所谓兴一利生一弊,凡事不能过头,过犹不及。“一票否决”被滥用导致弊端从生,择其要者有以下几点:其一,当太多工作被纳入“一票否决”,都被置于特别重要的地位时,反而无所谓哪项工作特别重要,从而淡化了真正的中心工作,弱化了政令的刚性和威力;其二,当太多“一票否决”被压在基层部门和工作人员身上,压得他们喘不过气来时,一些部门和人员难免以弄虚作假应付之;其三,“一票否决”看上去是积极的工作态度,但当它被当作解决难题的灵丹妙药时,这其实是一种简单化思维或懒政思维,而那些没被纳入“一票否决”的工作则呈放任自流状态,致使政府工作漏洞百出;其四,“一票否决”事项多,就意味着检查、评比多,容易滋生“吃拿卡要”等权力寻租和腐败。
事实上,一些地方已经认识到“一票否决”过多过滥的危害,近年来,河南、广东、江西等地相继传出清理“一票否决”的消息。比如江西省于2011年决定,除保留中央明确规定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等四项“一票否决”外,其他面向基层的“一票否决”事项一律取消,今后原则上也不再新设“一票否决”事项。从辩证的角度看,取消不必要和不合理的“一票否决”,相当于为其减负,这不是否定或弱化“一票否决”的作用,反而有利于围绕中心、突出重点,集中精力将重要工作抓好抓实。
在本质上,“一票否决”是行政命令主导下的目标管理责任制,“一票否决”泛滥的背后其实是权力滥用,正如要把权力关进笼子一样,“一票否决”也应被关进法制的笼子。清理和规范“一票否决”当然很重要,而更重要的是加强法制建设,以期用完备的法制逐步取代行政命令下的“一票否决”,以遏制权力滥用和政策的随意性,让行政命令、官员考核、政府各项工作都在法制的轨道上运行。
■晏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