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卫计委在其官网发布《关于加强医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指导意见》,规定二级以上医院要做到每20张病床配备一名保安,以加强医院安保防范,防止恶性“医闹”。
该规定引发各方热议:医疗纠纷能靠保安解决?“戒备森严”是否让病人感到不适?
省卫生厅表示,事实上,我省一些大型综合性医院均已达到或超过这一比例。增加保安并无益于医疗纠纷的处理,因此不会在医疗机构强制执行。
【指导意见】
每20张病床配一名保安
《指导意见》中称,近年来严重扰乱医院诊疗秩序、伤害医务人员的恶性案件时有发生。去年,全国共发生恶性伤医案件11起,造成35人伤亡。
对此,希望通过人防、物防、技防三级防护体系构建“平安医院”,人防就是要增加保安力量。保安员数量应遵循“就高不就低”原则,按照不低于在岗医务人员总数的3%,或每20张病床1名保安,或日均门诊量3‰的标准配备。
【我省回应】
保安解决不了医疗纠纷
对于该《指导意见》,省卫生厅医政处处长高纪平直言:“意义不大。”
“医疗纠纷不是靠保安解决的,恶性事件更不是保安能够阻止的。”高纪平说,从以往发生的医疗纠纷、医闹甚至是伤害医务人员的恶性事件来看,保安的作用十分有限。保安不是警察,没有行政执法权,发生医闹时,他们没有强制反制的权力和能力。而在预防恶性事件发生方面,保安也不可能详查每一个到医院来的人是否具有伤害性、威胁性。
事实上,省内一些大型综合性医院,如湘雅医院、湘雅二医院,都已达到甚至超过了“每20张床位配一名保安”的标准。
“湘雅医院的病床数在3000张左右,保安数量在300名以上,可以说每10张床位就配备了一名保安。这些保安的主要职能主要是负责巡查医院消防情况、维护院内交通秩序、定时巡查病房和门诊室内情况、预防和制止在医院内发生的盗抢事件等。”高纪平说,“应当说,保安是一个服务性的岗位,其作用是为患者提供更便捷和舒适的就医环境。”
省人民医院院长祝益民也认为,在医院设置过多的保安,可能会起到适得其反的效果,患者会感觉时刻处于监视下,会增添他们的不适感及对医院的不信任感。
本土措施
设首个专项
调解室解纠纷
去年12月14日,我省首个“法院诉调对接中心驻医院医患纠纷专项调解室”在湘雅三医院成立。此后,医疗纠纷、诉讼数逐年下降。
在省人民医院,各科室开展了“实施高风险手术谈话告知见证”,见证的数百病例无一起导致医疗纠纷。
类似的人民调解、术前沟通等方法在省内各医院广泛推行,成为我省预防和处理医疗纠纷的主要办法。
去年,全省医疗机构每千名住院病人发生医疗纠纷数比2011年下降23%,每千名门诊病人发生医疗纠纷数下降38%,全省医疗纠纷下降6%。
同时,经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解决的医疗纠纷,成功率达90%以上。
■三湘华声全媒体记者 洪雷
实习生 谭婷 通讯员 周瑾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