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23日讯 长沙将对低保申请人家庭成员和经济状况逐一进行核对评估、入户调查核实。记者今日获悉,长沙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已出台,城区居民低保标准有望提高至每人每月450元。
申请低保
要核实财产
目前,长沙市低保对象约26万。
《意见》相比之前有何变化?长沙市民政局局长曹再兴称,变化之一是将对居民财产全面核实,“以前是部分核实,现在只要申请低保,都要进行财产核实,包括房子、车子等。”
《意见》明确了不符合保障标准的家庭财产条件(详见制图),同时,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是审核的责任主体。受理申请后,要对申请人家庭成员和经济状况逐一核对评估、入户调查核实。县(市、区)民政部门是审批的责任主体,作出审批决定前,要按不低于30%的比例入户抽查。
低保经办人员和村(社区)两委成员的近亲属享受低保待遇的,要单独备案登记。属新申请的,审批前必须逐一入户核实;属已享受低保待遇的,在定期复核时要重点核查,防止出现“关系保”、“人情保”。
财产状况
要定期报告
“另一个变化是,农村低保的第一级审批将以乡镇政府为主体。”曹再兴说,以前农村低保的第一级审批是依托村委会,由于没有专业队伍,问题较多。今后将在农村乡镇建立专业的低保队伍,确保工作不走样。城区低保工作则仍依托社区完成第一级审批。
长沙还将建立低保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定期报告制度,当家庭情况出现变化时,低保家庭要主动向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村(社区)低保工作机构及时报告。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予以核查,并将结果报告县(市、区)民政部门。
对已纳入保障的家庭,要根据低保家庭成员和经济状况的变化情况进行分类复核,定期核查,对“三无人员”和家庭成员中有重病、重残人员且收入基本无变化的低保家庭,可每年核查一次;对短期内收入变化不大的低保家庭,可每半年核查一次;对收入来源不固定、成员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的低保家庭,原则上实行城市按月、农村按季核查。
城市低保
计划提高50元
曹再兴透露,长沙正计划提高低保标准,但还需通过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城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划从每人每月400元提高到450元。”据悉,如果此次提标通过,将是长沙市低保建制以来第十次提高保障标准。
《意见》还表示,市、县(市、区)民政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健全投诉举报核查制度,公开低保监督咨询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逐步建立低保对象信息核查机制。对骗取低保待遇人员要加大追究力度,除取消低保待遇、追回骗取的低保金外,还要依法给予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湘华声全媒体
记者 曾力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