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广东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5000多名新生完成报到,他们踏入校园的第一件事,就是与校方签订《学生管理与学生自律协议书》。协议书明确:“学生本人对自杀、自伤引起的后果承担责任”。(9月16日《南方日报》)
这些年,高校为了吸引学生填报志愿,往往会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有的说自己学校师资如何雄厚,有的说考研率有多高,有的说就业有多牛……每每听到这些眼花缭乱的宣传,都不知道该相信谁。其实,一所大学的声誉好不好,不在于这所学校在宣传词里说了什么,而在于这所学校为学生们真正做了什么。譬如,有多少教授给本科生上课?饮食、居住条件如何?生活和学习环境安全系数有多大?这些内容,对大学生很重要。
当我看到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的新生要签“自杀免责书”时,作为一名高三学生,我的第一反应是:我不会报考这所学校!众所周知,大学的责任不止是教书,也要育人。而育人的内容之一,就是教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并提供必要的心理辅导,帮助学生及时解决心理问题。而东莞这所学校根本不把这一重要内容当作义务,企图以一纸“自杀免责书”把责任推给学生,这也太没有责任意识了吧?试想,这所学校在安全教育上是这样的态度,那在其他方面也好不到哪里去吧?一所不敢、不能对学生负责的学校,拿什么去吸引人?所以我觉得,这一错误做法,让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在招生战还未打响之前就已经输了一截。
尽管事后这所学校回应称是“温馨提示”,不过这“温馨”二字很难让人感觉到。学校的大致意思是,签“自杀免责书”其实是一种安全教育。我看不出这算哪门子安全教育,倒是看得出学校在推卸责任。我真心希望,我未来将要就读的大学不是这个样子!
■彭悦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