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师大法律援助中心、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陈平凡团队、湖南中盈律邦投资管理公司联合开展“理财维权律师帮”活动,免费为参与民间借贷的市民提供法律维权服务。本周已接到法律咨询10起,其中有6位当事人反映:借出钱了,却找不到借钱人,没有抵押和担保,成了“死债”。
很多人认为,不动产抵押是最好的担保方式,但实际上很多不动产要么已经抵押了,要么权利存在瑕疵。著名律师陈平凡提醒,市民可考虑引入保证人进行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从人之常情来说,保证人愿意提供担保时已经从心理上将债务人“过滤”了一遍,因为他要以个人信誉和全部家当来承担债务人的风险。从程序上说,抵押担保需要评估、办理抵押手续;实现抵押权时,折价、拍卖、变卖的程序复杂且耗时过长。另外如果借款人抵押的是他唯一的住房的话,由于法律规定,强制执行必须保障被执行人的基本生活,因此还需要帮借款人解决他的住房问题。
因此,若保证人自愿且有能力承担担保责任,市民可以考虑代替不动产抵押。这样对双方来说可以更快地促成交易达成,也降低了融资成本。■通讯员 晓璐
三湘华声全媒体记者 刘永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