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台湾淫魔富少李宗瑞因涉嫌性侵和偷拍罪共获判刑22年4月。台北地院当日上午宣判,李宗瑞性侵9名女性判刑18年6个月,同时法官认定其偷拍15名女性犯妨害秘密罪,判刑3年10月,此项罪名通过可易科罚金92万元新台币(约合人民币18.9万)减免。12名提告的受害人则共获得1425万元新台币(约合293万元人民币)赔偿。
判决结果出炉后,李宗瑞及律师表示不服将上诉。另一方面,台北检方指出,李宗瑞身受高等教育,却倚靠父亲的社会、经济地位,滥用金权势力游走夜店,引诱被害女子误信其人品、情谊进而饮酒同欢,等被害人松懈心防,趁机下药或将被害人灌醉,再带往住处性侵得逞,形成“权贵犯罪”概念的新犯罪型态,法院若仍以传统观点审理这类犯罪,未正视被害女子遭性侵后真实心理反应,恐难遏止相关犯行,因此决定上诉。
■三湘华声全媒体记者 吴名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