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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8月13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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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越线行驶和闯红灯奖百元
长沙交警出新规厘清举报奖励细则,一月内以电话等形式通知举报人领奖
三湘华声全媒体记者 黄娟 实习生 洪雅倪

    ■制图/王珏

    市民在长沙街头发现闯红灯、不按线行驶、遮挡号牌等交通违法行为,拿起手机打电话或发短信举报,不但能协助交警制止违法行为,还能获得最高1000元的举报奖励。

    《湖南省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日前已正式实施,长沙市交警支队12日公布了详细的奖励细则及举报电话。

    20天受理118起举报

    举报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有奖的消息,自7月24日发布以来,短短20天,长沙市交警支队已受理市民举报118起,有效处警84起,查扣车辆93台。

    对8月9日前的市民举报,交警部门目前正在组织核实,由支队处罚教育科统一发放奖励。8月9日后的举报奖励,则由各受理举报单位登记、呈报审核并发放奖励。

    已查获的不颁发奖励

    记者从交警支队处罚教育科了解到,市民可以通过电话、短信、信件等方式举报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举报证据须清晰,准确反映机动车类型、号牌、外观等特征以及违法时间、地点、事实,能完整地体现违法行为原貌,将作为违法处罚证据使用,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提供拍摄的影像资料等证据材料的,违法行为应发生在三日内。

    举报交通违法行为时必须表明真实身份,提供有效身份证件、联系电话,确保证据充分、真实、有效,不得伪造、变造证据材料。同时,已被交警部门查获的交通违法,举报将不再颁发奖励。

    30天不领奖视为放弃

    根据举报奖励实施细则,交警部门接受举报后将对违法状况正在持续的迅速处警;对违法状况已消失的,按照奖励办法对举报材料进行审核,收集证据证言。符合处罚要求的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通知被举报人接受处理;对不符合处罚要求的举报,则通过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告知举报人。

    对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人信息,受理部门将登记造册,每月集中领取奖励经费,以电话、函件、官方网站公示等形式通知举报人领奖。领奖通知自发出之日起30日内有效,超过30天未办理领奖的,视为放弃奖励。

    奖励按举报次数计算,对同一举报中查获多台违法车辆,或同一被举报车辆存在多种交通违法,累计奖金最高不超过1000元。

    ■三湘华声全媒体记者 黄娟

    实习生 洪雅倪

    举报电话

    芙蓉大队:0731-85566122

    天心大队:0731-85201210

    开福大队:0731-84911178

    岳麓大队:0731-82274137

    雨花大队:0731-85011598

    高新区大队:0731-88908750

    绕城大队:0731-88164122

    支队指挥中心:122

    四区县市:110或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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