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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意只针对赵明华一人,和其他落马法官无冤无仇,牵连出来只怪他们不洁身自好”。
“将来干不了别的,我马上开个私人侦探公司”。
“他们妄用法律坑我钱财,我就用纪律把他干掉,我是干了纪委该干的活”。
“我不是英雄,我只是一个被逼到走投无路的上访人。我完成了一个人的复仇,以我自己的方式”。
微博上,法官招嫖事件还在持续发酵。随着媒体报道,该事件爆料人老陈(不愿透露全名)侦探式反腐方式也浮出水面。
为了取证,他穷尽所能:假装随从,核对账单;购买装置,秘拍偷欢;他甚至做过一个详细计划——混进“二奶”的房间,安上秘密摄像头……有人评价老陈具备典型的“上海人特点”——思维缜密、耐心细致、隐忍数月、出手刁钻……有人夸他以专业的手法完成了一场“基督山式的复仇”,当然也有人骂他偷拍隐私,行事下作。
一个上海人的侦探式反腐
“擒贼擒王”
“打蛇打七寸,要想翻我的案,就要掀掉他的后台。”2013年春节,老陈开始跟踪顾相国(其老婆的堂兄是赵明华)。
顾相国回媳妇的老家过年,老陈一路开车跟到浙江省崧厦镇红旗村。老陈找村长打听,得知顾相国媳妇的堂兄,正是上海市高院民一庭副庭长赵明华。
为核证老陈的说法,8月6日,记者电话采访该村村委会。工作人员证实,赵明华确实与顾国相媳妇是堂兄妹关系。此外,该村村民称,赵明华考上大学后便留在上海,以往仅过年时偶尔回乡,是全村羡慕的对象。
发现两人关系后,老陈便把监控对象锁定为赵明华。
“以逸待劳”
每逢赵明华驾车外出,老陈就尾随其后。他不敢跟得太近,只能保证对方的车不离开视线。也有跟丢的时候,“跟丢了我就回家,我不影响自己的正常生活,我有的是耐心,慢慢和他耗”。
老陈说,为了不让赵明华起疑心,他会隔三差五换辆车,有次甚至租了一辆摩托车。
“瞒天过海”
由于爆料人6月9日在衡山度假村用眼镜式偷拍装置拍摄的画面不是很清楚,3天后,老陈返回衡山度假村,并向保安谎称他在消费时丢了东西,以此为由调取监控录像。保安让他报警,他故意面露尴尬,“我是找小姐,这不能报警的。”
保安给他看监控录像时,他开始用眼镜和手机进行翻拍,“前后拍了几次,第一次拍了拿回去看不清楚,就再回度假村换个设备拍,尝试了很多次,终于拍到清楚的。”
“浑水摸鱼”
每次,在赵明华等人消费结账离开后,老陈会混到前台,假装是和赵明华一起的,要求核对账单,“极度奢靡,你都想不到,有时一顿饭就花费数万元。”
4月6日,赵明华参加岳父追悼会。老陈在马路对面买了一个花圈就进去了。他站在赵明华身后5米处,一个在明一个在暗。他足足看了赵明华半个小时,但后者丝毫没有察觉,“可怕吧?他不认识我,但我认识他。”
“反腐利器”
特殊眼镜
隐蔽的摄像头藏在棕色镜架边框上。戴上眼镜,所见画面便可秘密摄录这款眼睛式偷拍装置,是爆料人的最爱。6月9日,爆料人就是利用这款眼镜拍下了上海市高院民一庭副庭长赵明华等人进入衡山度假村、转入“钻石一号”的KTV豪华包间以及数名女子进入其对应的房间整个过程。
手机
保安给他看监控录像时,他开始用眼镜和手机进行翻拍,“前后拍了几次,第一次拍了拿回去看不清楚,就再回度假村换个设备拍,尝试了很多次,终于拍到清楚的。”
拍摄的原始素材全长30余小时,包含多个角度的拍摄画面。
事件缘起
输了官司,求告无果
老陈的官司源于6年前。2008年,经营快捷酒店的老陈,在妻子介绍下,认识了工程商顾相国。顾相国承接了老陈的酒店装修工程。老陈说,两人口头约定工程款为500万,但后来顾相国索要1100万。最后,双方对簿公堂,闸北区法院判老陈败诉,并需支付顾国相工程款720万元。
老陈不服上诉,但上海高院维持原判。法院紧接着查封了他两个公司的账号和纳税账号,还对其实施限高令,“员工工资都发不下来,员工没饭吃,真逼得我没办法。”
申诉无果后,2012年,老陈被迫卖楼还债,支付给顾相国720万。
然而,他并不服气,他认为法院判决明显不公。他回想起来,以前和顾相国喝酒时,顾相国曾向他吹嘘“我在高院有亲戚,什么事情都能摆平”。
老陈怀疑,正是因顾相国在法院的特殊关系,他才难以翻案。
老陈带着40多名员工开始四处求告未果,于是,这位以非正常方式发家的老板,决定以非正常的方式进行复仇。
他用弄堂小混混斗殴来形容想法,“打官司我栽了,他们这一拳打得我晕头转向,但我醒过来的时候,我就狠踢一脚,一脚把他踢死!”
最新处理
涉事法官被撤职免职
上海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8日举行第六次会议,经无记名投票表决,决定撤销陈雪明的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撤销赵明华的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撤销倪政文的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会议还审议、表决了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提请免去王国军职务的议案,决定免去王国军的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会议听取了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崔亚东所作的关于提请审议撤销陈雪明等职务的议案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副主任张金康所作的上述撤职事项的审查意见报告,并对撤职案进行了分组审议。
律师说法
爆料人手段值得商榷
针对爆料人获取视频的方式是否妥当,北京京鼎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张星水认为,爆料人的做法在道德上或许是正义之举,但是从法律上来讲却“于法无据”,涉嫌侵犯公民隐私权。但他同时认为,无论这段视频取得的方式是否妥当,都不影响纪委等有关部门对于涉事法官的调查。
张星水说,我国法律并没有授权个人对涉嫌违法行为进行调查。通过对个人私生活进行盯梢、跟踪等来获取证据的方式值得商榷,“谎称丢东西查看监控”的方式有欺骗性,也不值得效仿。
■综合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