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肖祖华
实习生 孙信汛 孔文艾
长沙进入三伏天,市民各自想招避暑。然而,水里泡着、吃夜宵喝冰酒、外出旅游这几种最常见的避暑方式却带来了不小的安全隐患。
7月17日,湖南省消费者委员会发布2013年第3号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特别是广大学生注意安全。同时在避暑消费时应注意保留凭证,以便维权。
吃路边夜宵悠着点
炎炎夏夜,吃夜宵、喝冰酒是很多市民消暑的心头好,但“祸从口入”的食物中毒事件屡屡发生。数据显示,长沙市中心医院每天要接诊数例食物中毒案例,最多一天接诊近10例。7月16日晚,记者在伍家岭南看到,凉菜、卤菜、烧烤是夜宵摊主角,这些摊点大多露天,没有卫生防护。
省消委提醒:夏季是肠道疾病的高发季节,要尽量少吃生冷、油腻、卤制食品,绝对不要吃路边摊档食品。同时,购买食品前一定要仔细查看标签标识,要注意留意食品是否还在保质期内。
旅游避暑别去“处女地”
天气太热,外出旅游避暑成为很多市民的选择。但是近期爆出的旅游事故值得我们警醒:6月23日,长沙一户外团队石门漂流遇险,4人落水失踪 ,虽最终获救,但是却惊人心魄。据了解,这一漂流团队选择的线路尚未开发漂流,极少有人进去。
省消委提醒:没有受过专门训练的消费者,不要到没有对外开放的景区探险、游玩。参团出游的一定要注意选择正规的旅行社,出行前一定要签订正规、详细的旅游合同,并且要注意购买旅行意外保险;自驾出游的在出行前一定要做好详尽的准备,尽量避免不可预计的事故发生。
小贴士
消费凭证是维权利器
省消委提醒消费者,在进行消费时,一定要注意保管好消费凭证。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可先与经营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一定不要一时冲动发生言语或肢体冲突,可持消费凭证向各级消费者委员会投诉或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