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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7月12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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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社保缴费基数
调整为3336元/月
今年退休的职工按此标准算养老金待遇
记者 刘璋景 实习生 周婷

    本报7月11日讯   今天,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数据,今年长沙社会保险费缴纳和社会保险待遇基准数增加至3336元/月,市民的基本医保年度累计支付限额也有所上升。

    根据省人社厅、省统计局发布数据,2012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336元/月,市人社局将今年社会保险费和待遇计发基准数提高到3336元/月。

    根据这一数值,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不得高于3336元/月的300%,即10008元/月;也不能低于3336元 /月的60%,即2002元/月。按照政策规定,在2013年1月至12月办理退休手续的参保职工,以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336元/月计算养老金待遇。

    据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1-6月已按年初暂定基数3350元/月核定和计发了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应按3336元/月重新核定和计发养老金,并于今年7月对养老金发放进行补退差额。

    据了解,缴费基数调整的同时,医保待遇也有所上升。相关调整方案已经通过市委、市政府审批通过,并已在近日实施。

    ■记者 刘璋景 实习生 周婷

    名词解释

    社保缴费基数

    社保缴费基数一般是指当月的工资,社保缴费基数是以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为缴纳基数,比如社会平均工资是1000元,缴纳的基数可以是600元-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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