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人员因缺勤旷工超过2天以上,违反了公司劳动纪律相关条款,现公司以此行为违反劳动纪律与之解除劳动合同。因前期通过多种方式未能联系到本人;或已电话确认于某时间点回司办理离职手续,但未按时办理者,现通过公告方式送达此合同解除决定:李丽华、唐伟、李源杰、王文、钟振、谢晗、高丽
湖南中粮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