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河南郑州警方内部人士处获悉,就本月初爆出郑州文化路派出所民警抓嫖误抓女警一事,当日带队的中队长常大云已被免职,曾在当日殴打被误抓女警者为警校实习生。此前的6月3日晚,河南商丘市一名女警赴郑州探望女儿,在其当晚所住的公寓中,母女俩半夜被郑州文化路派出所民警上门当作卖淫女“误抓”。被抓女警事后称,还曾遭到殴打。(据6月18日新京报)
事发后,网友们预料十有八九又是“临时工”干的,因为这其中具有很大的“临时工”特征:警察抓嫖,打人者急不可耐地充当了先锋,打过人之后将受害者又带到派出所,而等到查出真相后又跑得无影无踪。这不就是十足的“临时工”所为吗?
可惜!这次不是“临时工”,而是“实习生”。照理说,警校的实习生经过了系统学习,在实习期间应该加倍小心、谦虚谨慎才对,怎么会一句话不问就对一位足以当他妈妈的女性劈头就打?这几年的警校学习都是跟谁学的?
案发后的处理情况,更让人感到这位“实习生”的身份不同寻常。事件公开后,郑州警方对涉事人员做出了处分:当日带队执行任务的中队长常大云被免职,负有领导责任的大队长被行政记过。按说顶头上司被免职,单位领导被记过,他这个直接责任者肯定会受到更严厉的处分。但我们只看到涉事中队长常大云被免职后“天天以泪洗面”,多次当面向受害人道歉,甚至要给受害人下跪。此时,那位实习生上哪去了?
要说道歉,最该道歉的就是那位“实习生”。不问青红皂白挥拳就打人的是他,打过之后将受害人戴上手铐从22楼扭送到1楼的还是他,更可以说他才是这次事件的主要责任者。但是警方的处分名单里没有他,给受害人一次次道歉的还是没有他。“实习生”难道就可以闯了祸拍拍屁股就没事了?
看到这里就不难体会到那位被免职的中队长为什么终日“以泪洗面”了,在这里他糊里糊涂当了实习生的“替罪羊”,真是憋屈。如果不把这位神奇的实习生身份和背景公布出来,憋屈的又何止是他?■朱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