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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6月14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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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湘企预计年减负10亿元
年销售额150万的小公司可直减3万税负 不过,交通运输企业税费有所增加

    ■漫画/陈琮元

    今年8月1日起,如果外出坐车,你会发现车票上的发票地税专用章被国税专用章替代,这意味着湖南“营改增”试点正式启动。

    “营改增”是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简称,就是一些原来缴纳营业税的行业改缴增值税。举个简单的例子,一家小店卖掉一盒方便面,进价2.5元,售价5元,之前缴纳营业税是以售价5元为税基纳税,改缴增值税后,只需要对赚的2.5元纳税。

    据地税部门摸底统计,我省此次试点的9万多户纳税人中绝大部分是小规模纳税人,试点后全省“营改增”试点按全年口径计算预计净减收10亿元左右。

    【案例】

    小公司一年直减3万税负

    湖南启能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文化创意服务公司,主营动画服务,它将是湖南“营改增”试点的直接受益者。

    按照“营改增”的相关政策,年销售额不到500万元的企业,属于小规模纳税人,“营改增”后税率直接从5%降到3%。这家成立不久的公司,2012年的销售额为150万元,之前年缴营业税7.5万元(150万×5%),“营改增”后,年缴税额下降为4.5万元(150万×3%),降低税负3万元,降税幅度达到40%。

    “公司的营业额都是逐年递增的,如果销售额接近500万元,那么可以省下10万元的税负。”启能科技财务经理江燕介绍。

    据省财政厅的相关负责人介绍,小规模纳税人等小微企业是“营改增”后税负直接降低的群体,整体税负下降40%。

    截至今年2月底,全国“营改增”试点企业已经达到112万户,试点企业共减负550亿元以上,95%的企业实现减负或税负无变化。2012年,我省试点“1+7”行业涉及纳税人90409户,入库营业税27.76亿元。我省此次试点的9万多户纳税人中绝大部分是小规模纳税人,试点后全省“营改增”试点按全年口径计算预计净减收10亿元左右。

    【算账】      税率变高了,缴税却少了

    “营改增”之后,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将直接降低,对于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来说,税率会增加,变成6%,“但是办公电脑、材料等成本费用的税负能够进行抵扣,这样算下来税负还是降低了。”江燕说。

    据她计算,如果公司以后销售额超过了500万元,将会转为一般纳税人,那时税率会变成6%,并且税负的计算方式也会生变化。

    江燕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以去年的销售额150万为例,需要缴纳营业税7.5万元(150万×5%),其中材料费占销售额的30%左右,也就是45万元。

    改缴增值税后,假设认定其为一般纳税人,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同样的销售额需要缴纳8.5万元税[150万×6%/(1+6%)],但是45万的材料费按照6%的税率抵扣,能抵扣2.5万元[45万×6%/(1+6%)]。这么算下来在增值税这一环节启能需要缴纳6万元(8.5万-2.5万),也比原来的7.5万元低。“成本扣除的税率还会根据不同的项目有变化,像办公电脑的扣除税率有17%,那样算下来要缴纳的增值税会更低。”江燕说,不过一般成本扣除的税率和增值税税率相差不大。

    实行营改增前

    应税营业收入

    150万元

    ×

    营业税纳税比例

    5%

    =

    应交税

    7.5万元

    实行营改增后

    应税营业收入

    150万元

    ×

    增值税纳税比例

    6%/(1+6%)

    =

    应交税

    8.5万元

    材料费用抵扣

    45万元

    =

    抵扣额

    2.5万元

    实际纳税

    6万元

    少交了1.5万元

    【延伸】    还有一些企业的税负将增加

    新的政策出台,总是几家欢喜几家愁,大部分的小微企业税负都降低了,不过还有一些企业税负却增加了不少。

    湖南全洲现代医药物流有限公司是全洲药业集团的一家子公司,“‘营改增’之后,公司的税负明显增加了。”董事长兼总裁周求华说,“全洲物流属于一般纳税人,虽然可以进行成本抵扣,但是可以抵扣的项目只占到成本的50%。”

    据周求华介绍,运费、过路费、车辆维修费都无法进行抵扣,只能汽油、车辆购置等项目的成本可以进行抵扣。周求华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以1000万元的营业额为例,现在需要缴纳营业税30万元(1000万×3%),其中可扣除成本费以40%计算,为400万元。

    “营改增”之后,1000万元的销售额需要缴纳99万元的税[1000万×11%/(1+11%)]。而300万元的成本进行扣除后,如果按最高的税率17%扣除,也只能扣58万元[300万×17%/(1+17%)],那么增值税部分需要缴纳41万元,比原来30万元的营业税仍然多11万元。

    政策解读

    涉及“1+7”个行业

    据了解,“营改增”试点是将以前缴纳营业税的部分应纳税项目,改为缴纳增值税,并由国税局负责征收管理。

    此次试点涉及“1+7”个行业,“1”即交通运输业,“7”即部分现代服务业的7个行业: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

    据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试点增值税税率新增了11%和6%两档低税率。

    而“营改增”主要税制安排为: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交通运输业适用11%的税率;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的税率为6%;符合条件的国际运输服务、向境外提供的研发和设计服务,适用零税率,向境外提供的其他服务免税;而小规模纳税人和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依3%征收率按简易计税方法缴纳增值税。

    他山之石

    交通运输业税负

    可能加重

    “营改增”自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率先启动试点,随后试点地区扩至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宁波、安徽、福建、厦门、湖北、广东、深圳等12个省、直辖市、计划单列市。2013年8月1日起,试点将在全国范围内推开。

    其实,在上海等地“营改增”试点初期,也有部分企业的税负不减反增,主要集中在交通运输业。

    国税部门分析,在试点初期,交通运输企业税负增加原因在于,其主要资本投入是车辆。如果企业的大部分车辆是在改革试点之前购置,就会出现可抵扣进项税额较小、销项税额相对较大的情况。

    同时,由于改革尚未全面推开,影响到交通运输企业进项税额抵扣不充分。譬如,路桥费支出是交通运输企业主要经营成本之一,但路桥收费还没有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范围,交通运输企业发生的路桥费支出不能抵扣,相应会增加税收负担。

    (相关报道见B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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