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27日讯 今日,共青团长沙市委第四届“五四青年创业周”系列活动在市青少年宫启动,按照新修订的《长沙市鼓励和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享受经营场所租金补助的操作规程》,具有全日制高等专科院校学历及以上的大学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留学生,在读期间或毕业两年以内在长沙城区初始创办各类企业,担任法人代表,且出资额高于其他合伙人,2年内享受经营场所租金补助发放。
从企业注册之日起,第一年补助标准为800元每月,第二年为600元每月,实际租金低于补助标准按实际租金补助,资金在长沙市创业富民专项资金中解决。而建筑业、娱乐业、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国家限制扶持的行业及暴力行业则不予受理。■记者 贺卫玲 通讯员 陈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