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27日讯 长沙今年将对1590名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救助。今日,记者从长沙市残联了解到,《长沙市实施2013年湖南省“万人托养工程项目”实施方案》出台。
据了解,今年长沙市将对1590名具有长沙市本地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处于就业年龄段且无业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进行托养服务救助。其中,居家服务救助1400人,日间照料服务救助180人,寄宿托养服务救助10人。
除此之外,长沙今年将新建不少于5家20人以上的托养机构;5家已建托养机构达到省规范化建设标准。全市托养机构建设无空白县市区。
据介绍,对于托养服务救助,省、市、县区都将给予补助。居家服务补助:省直管县,每人每年共800元;区和非直管县,每人每年共1000元。
日间照料服务补助:省直管县,每人每年1900元,区和非直管县,每人每年1500元。寄宿托养服务补助:省直管县,每人每年3500元;非直管县,每人每年2600元。
同时,省财政还将对新建托养机构托养人数达到40人、30人、20人以上的,分别给予20万、15万、10万元补助等。
《方案》还表示,托养机构可以向托养服务对象收取一定的服务费,但每人每月最高不得超过300元,对低保家庭和低收入家庭的托养对象应予以减免。
■记者 曾力力
实习生 杨真 赵曌
申请
那么,怎么申请服务救助呢?残疾人或其监护人可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湖南省残疾人托养服务资助申请审批表》,同时提供户口簿、本人居民身份簿、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低保家庭还需要提供低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