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洪雷 实习生 马力
通讯员 王玉林 王建新
一次成功的器官捐献,就是一次重生的机会。现实中,器官移植却存在着诸多困难,很多人因等不到而走向死亡。
4月13日,国家卫生计生委人体器官捐献与获取标准流程与技术规范研讨会在长沙举行。会议透露,公民自愿器官捐献体系将全面铺开。
30个患者只有1个有机会
“每年130万患者中,约30万人有移植指征,但目前只有1万人得到移植机会,很多人因等不到器官而不得不走向死亡。”中国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委员会主任委员、原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表示。
2007年5月,《中国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开始施行,但器官来源混乱、器官匮乏、非法器官买卖等问题尚未解决。此外,省红十字会秘书长刘迎建表示,源于观念、风俗与社会舆论的压力,许多潜在捐献者的家人不能做出捐献决定。
器官来源有三大渠道
目前我国器官来源形成了主要的三个渠道:一是DCD(心脏停止跳动后的器官捐献)公民自愿捐献,二是亲属活体捐献,三是死囚捐献。
“现在DCD供体器官移植将成为主流方向。”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泌尿移植科主任彭龙开教授介绍。这一来源的上升,主要是由于捐献端口的前移。“供体的来源是由ICU病房发现潜在的供体,然后向红十字会和移植医院提供信息,再由红十字会出面沟通。”
与此同时,随着近年来“少用、慎用”原则的推广,死囚捐献来源会越来越少。黄洁夫称:“虽然我们仍然支持部分死囚愿为社会做贡献而捐献器官,但我们更希望在一至两年内消除对死刑犯器官捐献的依赖。”
将建3类死亡捐献标准
黄洁夫表示,此次研讨会后,将建设出台公民器官捐献体系,规范捐献与获取的流程与技术,其中包括建心死亡、脑死亡、心脑死亡3类死亡标准。“这将最终使器官移植成为公民可享受的一种健康福利。”
黄洁夫表示,器官移植定点医院未来几年将逐步从现在的164家扩展到300家,将来每个省份都会成立OPO(器官获取组织),器官移植在区域片内异地分配。
释疑
“谁给的钱多就优先?法律会严惩”
患者刘轩(化名)目前正在湘雅二医院住院,三个月前,他刚做完肾脏移植手术。刘轩说,“为了找到合适的肾源,我跑遍了全国医院,很多医院收费太高,还有的地方明确跟我说,给的钱多就优先。”
“按照公平原则,应该是同样救助的。”彭龙开带记者参观了湘雅二医院的受体库,“医院会根据器官配型、等待时间和受体的整体状况,本着本人自愿的原则进行器官移植,而不是单纯的依靠经济条件。”黄洁夫则告诉记者,“谁给的钱多就优先,一定不行!”黄洁夫说:“现在仍存在器官移植商业化的现象,但对敢以身试法、进行暗箱操作的人,我们会采取吊销医生执照、取消医院资质等手段,并按相关法律予以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