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高压水枪对芒果树进行“强制人流”,你怎么看?近日,佛山市禅城区园林部门“痛下决心”,连续3天深夜利用高压水枪,对市区内13条主干道两旁的芒果树花进行了冲打。(3月18日《南方都市报》)
据有关负责人介绍,之所以要把芒果花打下来,阻止其结果,是因为“市民素质参差不齐,屡次发生上树采摘而坠亡的事故”。在管理难以到位、不能确保摘果人生命安全的情况下,这种做法虽然显得颇为无奈,但也属“退而求其次”,是基于理性分析和睿智判断后的必然选择。
由此想到“夏威夷椰树不结果”的故事。上世纪60年代的一天,一名游客躺在沙滩上晒太阳,一个椰子从20多米高的树上吹落,直击游客的天灵盖,他当场丧命。死者的弟弟是一名律师,他将夏威夷州政府告上法庭,理由是海滩上的椰林属公共物业,对方只种不管是失职行为。最终,大法官在权衡一番之后,判罚夏威夷州政府赔偿原告1000万美元。据说许多游客一听到这个消息,纷纷跑到沙滩椰树下,守株待兔地等着椰子来砸自己。州政府一看不妙,无奈之下组织一支专业队伍去砍椰子。自此,夏威夷海滩上的椰树便不再结有果实。
市民不听劝告上树偷摘芒果,因而发生受伤或坠亡事故,管理方不能置之不理。不管这些人素质如何参差不齐,所做之事是否违反公共道德,他们同样有生命权、自由权和免受伤害的权利。芒果树当然是“公共物业”,有关部门肩负起相应的管理责任,体现了政府的责任和担当,是政治文明的一大进步。
不过,佛山芒果树竟然与夏威夷椰树沦为同样的命运,不禁让人唏嘘。元代大学者许衡在口渴难耐之际,对路边梨树毫不动心,有人笑他迂腐,他答道:“梨虽无主,我心有主。”这一名言,发人深省。
要想让佛山芒果“瓜熟蒂落”,而非被人窃取偷摘,就需要人人树立“芒果虽无主,但我心有主”的理念,真正把公共利益放在第一位,爱护公共资源,共创美好环境。对政府和有关部门来说,应在进行有效管理的同时,加强宣传教育,对市民晓之以理、导之以规,进而形成共同保护树木、维护公共环境的良好习惯,为城市文明进步作出应有的贡献。■邵俊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