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13年3月5日9:00
地点:
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
58岁保安王兵武下班途中,遇车祸身亡。由于没有劳动合同,为追究肇事司机的责任,也为了王兵武能按城市人口标准获得赔偿,王兵武的7名同事纷纷站出来作证,“他是公司员工,工作时间已超过一年”。
三个月后,当王家向王兵武供职的物业公司索要工亡赔款时,却遭遇7名仗义作证的同事集体“变脸”。
维权途中,一系列戏剧性的人情冷暖剧轮番上演,让王家人很是无奈。
■记者 潘显璇 王智芳
实习生 邱文艳
保安下班途中车祸身亡
3月5日上午,王兵武的儿子、31岁的原告王海红早早地就和律师一起等在了法庭外。他看上去有点疲惫,为给父亲维权,王海红已经奔波了大半年。
“我爸爸是长沙欣佳宜物业的员工,2011年3月开始在该公司项目部当保安。我们一家人都在星沙打工,父亲下班后喜欢帮着带小孙子玩。”法庭外,王海红一声长叹,“以后再没这样的机会了。”
2012年5月1日下午2点多,王兵武下班后骑自行车回家,途经星沙远大路一个交叉口时,连人带车被一辆小车撞飞,送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
索赔肇事司机
7名同事共作证
“按照相关法律,来城市工作一年以上的农村人口,应按城市人口的标准进行赔付。但2012年1月,物业公司辞退了一批年纪偏大的保安,我父亲就是其中一个。之后由于公司缺人,又让他继续留下工作,但没有再签劳动合同。”王海红说,在与肇事司机协商赔偿时,他发现父亲的真实工作时间无法从合同上得到体现。“于是我找到父亲的7名同事,让他们作证,证明我父亲实际上已在公司工作了一年有余,他们爽快地答应了。”说着,王海红向记者出具了调查笔录。
记者看到,7人的回答大同小异,均称“从2011年3月到2012年5月期间,王兵武在他们公司当保安,而且当天王兵武还是在下班回家途中出的事。”笔录中,众人也提到过王兵武被解聘后留任的事。 王海红坦言,在向肇事司机索赔方面,7名同事的证词用处不小。
状告物业公司
7同事集体翻供
如今在法庭上,这7名同事的证词却成了王家人心里的一根刺。
事情的起由,是王家人要求物业公司支付王兵武的工伤、工亡款,而公司却称“王兵武1月份就已辞职”,无奈之下王家只好将物业公司告上法庭。
法庭上,针对王家人所有的7名同事的证词,物业公司称“证明材料是用作交通事故赔偿的,他们出于同情,没认真看就签了字。”为此,物业公司还出具了这7名在职员工新写的7份证明。
“王兵武在去年1月离职,他儿子做我们的工作,要我们证明王兵武来公司上班一年多了,以便享受城市人口赔偿,我们就在他律师提供的材料上签了字。”法庭上,这些按了手印的新证明,被物业公司的代理律师有板有眼地念了出来。
7名同事作反证说明,王家无奈之下,只好重新找了另外几名证人,他们也是王兵武之前在物业公司的同事,但如今已经离职。其中有离职员工称,“物业公司强制、欺骗员工作假证,多次请之前替王兵武作证的7名员工吃饭,要求他们改证言”。
由于王兵武的工资表、考勤表均由物业公司掌管,工资是直接领现金,法庭上,王家人在物证方面显然没有物业公司充足。法官宣布,此案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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