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和社科文献出版社联合发布2013年《法治蓝皮书》。其中一份《公职人员亲属应理性行为的法律规制》的报告称,67.2%的司局级公职人员认为应责令其亲属退出相关行业或公职人员本人应辞职,然而调查显示,多数公职人员反对将亲属违规经营所得上缴国库,省部级的表示同意的仅为22.2%,反对的为38.3%;司局级的表示同意的为21.4%,反对的为35.3%。(2月26日《新京报》)
阶层固化及其趋势,是一种可怕的社会场景。因为利益集团控制了全社会的优质资源,并具有绝对的话语权。这样的社会,已无生机可言。而“裙带关系”,正是大大小小利益集团形成的现实基础。毋容讳言,中国社会阶层固化的趋势业已呈现,其根本成因,是公职人员经商,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加上官商勾结等腐败行为,在他们身上集中了社会绝大部分的财富。长此以往,共和国的前景堪忧。
将亲属违规经营所得上缴国库,并非一项政策,充其量是中国社科院的一个“官意测验”。因其非强制性与学术性,得出的结论尚不是最精确的。显然,有些公职人员出于“自我保护”或其他考虑,选择的答案可能是最佳的,但不一定是真实的。即使如此,其调查结果仍然使人震惊:多数公职人员反对将亲属违规经营所得上缴国库,级别越高,反对的比例越高。
调查报告称,公职人员亲属依靠其特殊的地位和身份,经商办企业,获得稀缺资源,破坏了市场配置资源的原则,既导致了市场的竞争不公,又加剧了社会的分配不公。事实上,公职人员“暗股”经商,其亲属经商,从来就不是秘密。比如,父亲曾是房管局长,母亲经营房地产公司,这是拥有11套房产的河南郑州“房妹”翟某的家庭情况。而在中国,这样的怪事没有最多,只有更多,“房叔”、“房爷”的出现,令“房妹”有小巫见大巫之感慨,更令天下人扼腕浩叹:何不生在权贵之家!
对于官员及其亲属经商现象,我们一直有禁止性政策和规定。早在198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禁止领导干部的子女、配偶经商的决定》。2010年,《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对公职人员亲属管理作了最严格的规定。可惜,这些规定起不到应有的作用。调查结果表明,当前公职人员对亲属营利性行为的认识存在误区,不少人没有意识到亲属从事营利性行为违背了基本的权力伦理和法治精神。
尤为可怕的是,“房叔”、“房爷”们绝不是一个人在战斗。他们基本上拥有相对固定的关系网络,一荣俱荣,一损却未必俱损,盘根错节的强大的利益集团可以在关键时刻发挥作用。话说回来,“将亲属违规经营所得上缴国库”与其说是一次测验,不如说是一种试探,其与追究原罪一样缺乏可操作性,但调查结果应该引起我们的深思。■本报评论员 吴晓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