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上午,家住长沙三一大道的吴女士拨打本报热线投诉,称自己所在的小区快被流浪猫“占领”了。大量流浪猫在小区内游窜,过年了孩子都不敢出门怕被抓伤。据了解,出现在吴女士小区里的流浪猫是1月13日被长沙动物保护志愿者们解救的猫咪,被分别放生到各个社区,总数量有数百只。
围车救猫、社区放生,这样的救助方式再度引发争议。救猫事件的新闻当事人、长沙市小动物保护协会负责人、著名法学专家各抒己见。
■记者 张明阳 张刘薇子 龚化 实习生 段俊芳
事件进展
小区里放生大批野猫
引发居民恐慌
接到读者爆料后,记者前往吴女士所在的小区,经小区保安周全证实,这批流浪猫是1月14日由长沙市小动物保护协会工作人员放养的。“我们小区放了40多只,听说是猫贩子在星沙出了车祸,被志愿者们解救放生在这里的,其他社区也有。”
记者联系长沙小动物保护协会后得到证实:“那里的猫是我们放养的,但我们有人喂食、照看。”此外,该志愿者表示,这批猫一共有1024只,死了200只左右,其余大部分被放生到各个社区去了,由于多种原因没有为这批猫做绝育手术和疫苗接种。
事实上,关于这批流浪猫的来源,本报曾进行过连续报道:1月13日晚,一辆来自河北邢台的运猫车在京珠高速星沙段发生车祸。50名动物保护志愿者怀疑这批猫来源非法,将车围住,花费7000元,从货主手中强行买下1024只猫咪。(相关报道详见本报1月15日A07版、1月16日A08版、1月24日A05版、A06版)。
微博舌战
这场“救猫放生”,迅速引起各方热议。
支持方
主持人小白:干得漂亮,斩断猫贩子血腥罪恶的链条!
别吃朋友:现场的朋友的确还不够理性,应该一分钱都不给猫贩。
反对方
厦门山鹰:800只猫被放生!我滴个去,想救助就领养回家啊!这玩的哪门子游戏啊!做好事也得有常识,需要动动脑子不是!这比那些偷猫的、吃猫的,强在哪里呢?
一休拍脑袋:那车猫是不是偷来的,从判定到处罚都属于公权力范畴。没有“程序正义”,私人权利就再无任何保障。不是民众太善良,而是全民都法盲。
当事人说
货主赵杰:山东聊城贩猫者,常年从山东贩猫运往广东。
救猫者“丢丢妈妈”:湖南长沙媒体人,救猫行动中主要出资人之一。
货主:这些猫在获救后很多都是直接被放了,被抛弃了。它们可能会再度被猫贩子捕走,还可能扰乱当地的生态圈。你们可能真爱猫,但忽略了人的感受。
救猫者:放生并不是抛弃。在当时的情况下,我们的行为确实有一些冲动。但比起让它们直接去死,成为别人餐桌上的食物,或者被活活饿死、冷死,放掉起码还可能活。
观点碰撞
●“我们是协助职能部门打击犯罪”
我们支持并发起这场救猫行动,是因为我们怀疑货主运来的这一车猫是非法的。作为民间组织,我们协助政府职能部门打击盗窃行为,个人感觉没有什么问题。
——老许(长沙小动物保护协会会长)
●“即便是非法财产,志愿者也没有处置权”
“就算货主的猫不是合法财产,志愿者也没有权利放猫。”周利民解释,“如果志愿者发现车上的猫是非法财产,应该向有关的行政管理部门举报。志愿者对非法财产只有举报权,没有处置权。”
遇到这种情况,志愿者应该如何救助小动物? 周利民建议,在法律上讲,志愿者可以通过合法购买,获得这些猫的所有权。然后再实行救治,这样就可以避免对他人造成侵权。 ——周利民(湖南师范大学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记者手记
从2011年的京哈高速救狗到2013年的京珠高速星沙段救猫,两个事件如出一辙。
或许,当小动物保护者远离豪车、踩着单车去体味一把生活的艰辛时,他们才能更深刻地体会到类似于当一车猫被抢走时货主的心痛;而或许也只有当货主不再为了生活不断奔波麻木,感受到一只狗或者一只猫所体现出的不离不弃时,他也才能体味到内心深处人性的柔软之处。或许,只有当我们的国家法制健全,建立一系列行之有序的动物管理、保护法律法规时,这些尴尬和碰撞才能彻底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