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电话销售扰民的现象,中国保监会1月18日发出专项《通知》,明确规定对续保客户的呼出时间不得早于保单到期日前40天,对于多次被投诉“扰民”的公司,还将叫停其对新客户的呼出业务。
这一次,保监会的新政比以往更为严厉。对保监会收到的电销扰民投诉,经查实确属违反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定的,保监会将责令公司改正;对一年内被投诉两次且查证属实的,保监会将责令公司限制对新客户的呼出业务三个月;对再次发生类似问题的公司,保监会将责令公司停止对新客户的呼出业务。
此外,《通知》还要求建立行业“禁呼名单”共享机制。对明确表示不投保或拒绝继续接听电话的,公司应当通过技术手段对有关电话号码进行屏蔽。各公司应当与行业共享“禁呼名单”数据库,对其他公司确定屏蔽的电话号码,屏蔽期间各公司都不得再次呼出。
对于电销人员,保监会建议各财险公司与行业共享电销坐席人员“黑名单”,对于存在辱骂客户、泄露信息、恶意骚扰等严重违纪行为的电销坐席人员,各公司均不得聘用。并表示对于在电销业务经营过程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扰乱市场秩序、影响行业形象的保险公司,保监会将依法责令其停止使用电销专用产品。
记者获悉,湖南多家产寿险公司近期均接到上述文件。某险企电销负责人认为,“短期内业务开展会受到较大的冲击,业绩可能会萎缩,但从长远看,对保险业的健康发展、品牌形象的提升是有好处的。”■记者 刘永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