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赵曲拒不履行(2010)开民二初字第2279号民事判决所确定的义务,我院依法委托长沙信发拍卖有限公司拍卖赵曲所有的位于长沙市雨花区桂花2村8号35栋2门609房屋(权证号码为:00692936)。该标的物三次拍卖均流拍,且申请执行人不同意以物抵债,故我院于2012年8月22日作出变卖公告,以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320991.45元)进行变卖。现谢丹(身份证号:430725198305040815)于2012年12月13日以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买受成功,且买受人谢丹申请将买受的房屋过户至谢丹和温闪英的名下。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长沙市雨花区桂花2村8号35栋2门609房屋(权证号码为:00692936)的所有权及相应的其他权利归买受人谢丹和温闪英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