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新年前夕,一条消息开始在微博上扩散——“东方家园建材超市面临崩盘”。随后的几天里,东方家园位于北京的几家卖场西三旗店、来广营店、丽泽店、玉泉营店和吕营店,纷纷宣布暂停营业,关店潮迅速蔓延到东方家园在全国的门店。
东方家园在长沙的门店位于万家丽路,目前运营正常。在这里,东方家园曾引以为豪的“建材超市模式”已不复存在,卖场被切割成一个个小铺,租赁户各自经营着自己的商品和品牌。
尽管长沙店未受到关店潮的波及,但在记者走访的过程中,有消费者表示,此事对于自己的购物决策确有影响,“现在这种事情太多了,店关了找谁维权”?
公司注销后消费者难维权
这样的担忧并不多余。2012年12月,家住上海城的黄女士因新房主卧室的电灯无法照明导致全家迟迟不能乔迁新居。经鉴定,排除了灯具和表面电路的问题,需要装修人员进行深度检查。尽管黄女士与装修公司签订了为期五年的工程保修卡,但由于装修公司已于10月注销停业,无法履行售后服务条款,后经天心区消费者委员会多次调解,该装修公司法人代表才派人为黄女士解决此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6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因原企业分立、合并的,可以向变更后承受其权利义务的企业要求赔偿”。但类似黄女士这种遭遇装修公司、卖场、门店关店、注销事件,不属于“分立、合并”,因此无法依据该规定进行维权。
无独有偶,在国家质监局《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公司法》、《民法通则》中,也只对分立、合并的公司作出了相应规定,而对公司注销后相应法律责任的承担问题不但没有做出明确规定,反而表明公司在履行了清算程序办理了注销登记后,公司法人资格终止。
2012年11月,我国首部家居家装行业贸易标准《家居家装行业经营服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出台意见征集稿,目前已报商务部批准实施。《规范》对卖场、家具、家居产品制造、家装服务等诸多领域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但记者注意到,对于商家停止经营、关店、注销,损害到消费者利益等行为,《规范》并未涉及。
消委建议推“公司责任险”
对此,天心区消费者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建议行业推出“公司责任险”,通过保险公司发挥专业职能,提供经济保障,促使并监督商户依规操作;另一方面,消费者遇到问题,只需要直接和保险公司打交道,凭保险合同办事,避免遭遇出事了无处讨说法的尴尬。
该负责人同时表示,由于家居装修过程细节繁复,数额大、风险高,责任险运作起来存在一定难度。但只要深入调研,仔细评估,选择资质好、信誉高、服务佳的正规装修公司作为试点,明确双方的责任、义务,制定合理费率,最终一定会赢得消费者的信任。■记者 张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