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8日讯 2012年12月18日,长沙学院27名学生在该学院第三食堂桂林米粉店吃完早餐后,出现腹泻等症状。
接到报警后,长沙市公安局立即组织刑侦支队、网技支队、开福分局等部门介入调查。
警方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男,26岁,湘乡市人)在该学院第三食堂经营津市牛肉粉店,因与学院物业公司产生纠纷,于12月18日凌晨趁人不备在桂林米粉店汤料锅中投放巴豆,以达到报复物业公司、同时挤走食堂内的同行桂林米粉店的目的。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已被警方控制,此案仍在侦办中。■记者 黄娟 通讯员 孔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