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上午,山西长治“12·31”苯胺泄漏事故指挥部召开第三次新闻通气会。长治市市长张保表示,2012年12月31日事发后,企业上报的苯胺外泄量是1吨-1.5吨,数量比较小,认为这是一般的安全生产事故,企业完全能用自己的力量处置,不会形成大事故。
张保表示,没想到事发是由于企业对自身设备设施管理不善,造成苯胺通过雨水和污水管道泄入浊漳河造成污染。没想到一起当时认为一般的安全生产事故能发展成环境污染的大事。因为这些原因,没有及时上报省政府,反映了对环保污染认识不够、警惕性不高,对污染危害性估计不足。对此表示深深歉意。
山西省环保厅总工程师刘大山在新闻通气会上宣布:根据浊漳河上四个断面最新水质监测数据,事故处理已取得成效。当日早晨,河北省邯郸市部分恢复供水。
河南安阳市正在洹河上紧急修建过滤坝,利用活性炭对污染物进行吸附,以拦截山西泄漏苯胺流入下游小南海水库,降低污染程度。安阳市还与河南省环保厅、山西省长治市、河北省邯郸市进行沟通协调,共同应对此次水污染事件。
调查
五日之谜初解 三大疑问犹存
1
污染物为何能直排河流?
记者在事发地看到,苯胺罐区是一个由一道两米左右高的围墙围起来的封闭区域,进出需要经由一座类似天桥的铁架,以翻越围墙。
这座原本应该封闭的区域,却存在着一个致命漏洞:苯胺罐区有一根管道分别与雨水处理池和事故池相连,下雨天,通往雨水处理池的阀门打开,罐区的雨水经由地形引导流入管道进入雨水处理池后排入浊漳河;不下雨时,这道阀门是关闭的,一旦发生苯胺泄漏,苯胺将会通过管道进入事故池。
调查结果显示:2012年12月31日7点40分以前,通往雨水处理池的管道阀门竟是松开的!这直接导致当日苯胺经过排水系统直排浊漳河。山西省政府有关负责人在现场指出,真正的隐患在这儿,企业却没有排查出来。这一环节,为何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是否恰恰暴露了一些化工企业偷偷排污的隐情?这些问题,都还有待最终调查结论。
2
企业是否还存在“谎报”?
此次“苯胺泄漏”信息报送路线是这样的:2012年12月31日7时40分,天脊方面发现苯胺泄漏;12月31日18时,长治市环保局接到天脊集团报告泄漏苯胺1吨至1.5吨,报送市政府后的结论是自行处理;1月5日,山西省环保厅接到国家环保部的通报,环保厅随即通知长治方面;同日,天脊集团向长治市环保局报告苯胺泄漏达8.68吨,长治市最终书面向省政府报告。
事故迟报不仅体现在纵向上,还表现在横向上:5日下午,长治市才向河北、河南方面通报有关情况。
除了迟报,企业是否存在“谎报”同样存有疑点。天脊集团开始向有关部门报告称,苯胺泄漏量仅为1吨-1.5吨。而5日上午,天脊集团突然向有关部门报告称苯胺泄漏量为8.68吨。那么,前4日企业一直报告1吨至1.5吨是计算错误还是谎报?有关方面对此一直没有给出具体说法。
3
是否还存在其他污染源?
此次事件还有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山西方面是苯胺泄漏,但是造成河北方面停水的主要污染物却是挥发酚。
河北方面数据显示,5日,在浊漳河河北入境处,挥发酚浓度高达0.644毫克/升,超过国家地表水单位标准127.8倍。
有关专家认为,苯胺不在特定条件是无法生成挥发酚的。那么,挥发酚从何而来?是否还存在其他的污染源?
山西省政府6日召开会议,要求从浊漳河晋冀交界处往回倒查其他污染源。目前,调查结果尚未公布。
此外,山西省环保厅总工程师刘大山7日凌晨说,国家有关部门已现场对岳城水库进行全面采样和检测,尚未发现苯胺类有机物污染。但河南安阳方面的监测结果显示,安阳市境内岳城水库、红旗渠等部分水体有苯胺、挥发酚等因子检出。
同样是针对岳城水库的检测,为何会有不同的结论?对此,事故处置工作组尚未作出解释回答。■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