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大法院13日对中国“鲁文渔”号船长程大伟涉嫌刺死韩国海警一案做出终审判决,维持二审原判的23年监禁及2000万韩元罚款(约合人民币11.2万)。
韩国首尔高等法院9月13日对此案做出二审判决,法庭部分采纳了被告辩护律师提出的一审判决违反量刑年限标准的主张。另外,鉴于程大伟杀人并非故意,事发后主动缴纳保证金,努力补偿被害者家属,态度真诚,故将刑期由一审的30年减至23年。首尔高等检察厅不服判决,上告韩国大法院,要求撤销原判决,加重判决程大伟;程大伟也委托律师起草上告理由书,并于10月26日通过中国有关部门递交至韩国大法院,要求进行终审。
在今年4月19日韩国仁川地方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当天,中国外交部发言人表示,中韩在黄海尚未划定专属经济区界限,中方不接受韩方单方面以“专属经济区法”对中国渔民做出判决。
事件回放
2011年12月12日,两名韩国海警在黄海海域执法时与中国渔民发生冲突,一名海警受伤,另一名海警身亡。
韩媒称,据仁川海洋警察署介绍,仁川海警警长李某(41岁)和另一名特攻队员当天上午7时在仁川市瓮津郡小青岛西南方85公里海上抓捕非法捕捞的中国渔船时被中国船员挥舞的凶器刺中。事发后,警长李某虽然被送往医院接受治疗,但不治身亡。■综合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