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10日讯 安化县平口镇平板船侧翻事故相关责任人受到处理。2人被刑事拘留,多人被免职。
12月9日,安化县平口镇发生一起平板船侧翻事故。当晚,安化县公安机关对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的船主夏新安、驾驶员刘中群依法予以刑事拘留。
同时,安化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启动问责机制,6人被免职,1人被辞退,2人被立案调查。
目前,打捞工作仍在进行。来自省航务局和宁乡县的两支专业打捞队轮番进行水下作业。今天上午7时30分,打捞出一具遇难者遗体;下午2时30分,打捞起一辆落水车辆。■记者 戴鹏
事故追责
免去康胜良烟溪镇党委副书记职务,提议免去其镇长职务;免去黄勇平烟溪镇党委委员职务;免去余泽柳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工会主席职务;
责成县交通运输局免去李晴冬县交通运输局烟溪道路中心管理所所长职务、刘玉雄县交通运输局平口道路中心管理所所长职务;责成烟溪镇对十八渡签单员邓林建作辞退处理;责成纪检监察部门对县交通运输局十八渡“四包一”责任人贺俊、烟溪镇十八渡船舶管理员吴胜科立案调查。
免去刘雄毅益阳市地方海事局安化地方海事处副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