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草案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制度作了修改。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预测,此次修改,主要内容应是提高征地补偿数额,提高额度可能至少为现行标准的10倍。而目前,一亩地一般征收补偿不超过6万元。
随着近年房地产市场的发展,由此引发的拆迁、安置,土地利用等问题不断。业内专家也一直呼吁出台《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而现行《土地管理法》不做出相应的修改,农村集体土地补偿条例将变成空谈。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条例被视作征地制度改革步骤的另一重大调整,其将在土地管理法修正案基础上出炉。
姜明安推测,草案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制度作了修改,应该是修改了土地管理法中的第四十七条。《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也就是说,一亩地一般征收补偿不超过6万元,折合到每平方米补偿不足100元钱。《土地管理法》主要内容是提高征地补偿数额,目前虽不知道修改细节,但提高额度可能至少为现行标准的10倍。这样,农民一亩地能拿到60万的征收补偿。
改革趋势
关键词·交易主体
未来农民直接参与土地交易
多名业内专家表示,未来,土地管理法还可能进行更多的修订,改革后农民可成为农村集体土地交易的主体,通过税收调节的方式,使部分土地收益成为地方财政收入。
姜明安教授称,土地管理法需要修改的地方,不只是补偿的问题,未来还要明确谁是土地交易主体的问题。目前,大量的土地搞开发,有的并不是为了公共利益。而依据现在的土地管理法,所有的土地都必须征收。姜明安称,未来土地流转应该是两个途径,其中20%—30%的搞征收,如地铁、高速公路建设等;70%—80%应该是市场交易,比如用于商业住宅开发、重大项目建设等。
关键词·利益分配
以交易税调节农民卖地收入
如果一亩地卖了600万元,是否600万元全部给农民就合适?姜明安教授称,改革也并不是这样的思路。在农民成为农村集体土地交易的主体后,将通过征收土地交易税,调节农民收入,增加地方政府财政收入。
姜明安教授举例称,如果所有卖地的钱都给农民,政府就没有资金改善医疗、民生建设等方面,所以600万的卖地钱,征收土地交易税300万元,农民还是乐意接受的。这样的做法,减少矛盾,政府也有获利。
关键词·农民保障
农民城市化同步土地城市化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锡锌表示,未来土地制度改革的趋势,是要让失地农民有保障,让农民与土地一起实现城市化。
王锡锌表示,土地征收补偿制度修改,有两个基本的原则必须遵守。首先,土地征收是城市化发展带来的,要保证被征地的农民生活水平不下降,有发展。其次,要有更多的利益向被征地农民倾斜,在土地管理法修订中,要通过机制反映出来对农民倾斜利益。
新政连线
农村土地确权进入收官阶段
记者29日从国土资源部获悉,按照2012年底按时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的工作要求,目前我国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整体进入全面验收阶段。上半年全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率达到78%,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率达到85%,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率达到80%。截至10月底,全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率达到86%。按工作部署,县级自查、地市级验收原则上12月31日前完成,省级检查原则上2013年6月30日前完成,国家级抽查原则上2013年9月30日前完成。
严格控制土地储备及融资规模
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土地储备与融资管理的通知》。按四部门要求,土地储备总规模和融资规模将被严格控制。土地储备机构优先收购储备空闲、低效利用及其他现有建设用地,积极开展工业用地储备。储备土地应优先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及其他公益性事业。土地储备机构应组织开展对储备土地的前期开发。进行基础设施建设的,应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工程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单位,不得通过下设机构进行工程建设。土地储备机构确需融资的,应纳入地方政府性债务统一管理,执行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统一政策。
■据新华社、京华时报、法制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