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2012年11月21日衡阳铁路公安干警在衡阳市火车站出站口查获卷烟60条,于2012年11月27日移交我局处理,请当事人于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我局接受处理,逾期我局将依照《烟草专卖行政处理程序规定》的规定,作出处理。
特此公告
湖南省衡阳市烟草专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