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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16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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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能收到60%都谢天谢地了”
记者调查:长沙九成小区业主欠缴物业费 律师:以欠费来抗辩不是好方法
记者 李琪 彭可心 实习生 杨柳青青

    11月15日,长沙名富公寓,每一层的电梯口都张贴着物业公司催缴物管费的通知。   记者 田超 摄

    “我不满他们的服务,自然就不愿意交钱;他没做好服务,凭什么要催我交钱?”

    年关将近,越来越多的物业公司开始“算总账”。也有不少业主因不满物业的服务,能拖则拖。记者调查了解到,有近九成小区存在业主拖欠物业费的行为。

    “我们常常催缴,但是主动按时来缴费的并不多。”长沙高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刘经理感慨,物业这行,真是越来越难做。

    调查

    超九成小区存在业主欠费

    王军住在长沙市开福区名富公寓小区,去年入住后,他发现邻居装修时损坏了自己的墙,便要求物业协调邻居修补,否则不缴纳物业费。

    一年多来,邻居迟迟未来修补,王军便也没缴过费。“连这样的事情都协调不好,我为什么要出管理费。”王军说,现在物业公司居然下催款单,真是气愤。

    对于自己欠费是否合理,王军称,“相关法律规定,物业公司提供了满意的服务,我才需要缴费。”

    业主拖欠物业费的情况到底怎么样?记者在长沙市六个区随机调查了20个小区,仅有一个小区的物业公司称“缴费情况良好”,近九成小区存在物业费纠纷。

    “现在物业很难做,费用普遍难收。我们这收了75%左右,还算好的。有的物业到现在收了不到60%也要拍手谢天谢地了。”高盛物业刘经理说,小区共有1046户业主,这种小型社区交费率要达到92%左右才能维持物业正常运营,大型社区的成本会适当降低些。

    分析

    业主拖欠物业费有五“因”

    “业主拖欠物业费的现象太普遍了。”长沙市物业管理协会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据统计,共有五大原因。

    一是房地产开发商遗留的房屋质量问题,造成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之间产生矛盾;

    二是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没有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业主以不交物业费进行对抗;

    三是部分业主买房后长期不在此居住或出租给他人,忽视或忘记交物业费;

    四是物业公司与业主委员会之间有矛盾,致使物业费用难以收缴;

    五是一些业主恶意拖欠物业费。

    律师

    以欠费来抗辩不是好方法

    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李健律师表示,依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因此如果物业公司的服务确实没有达到约定和法定的状态,涉嫌违约时,业主有权通过拒交物业费的方式进行抗辩,从而督促物业公司有效履行职责。

    不过李健也指出,这种方式虽然于法有据,但是如果处理不当只会让双方的关系进入恶性循环,最终受损害的还是业主。李健建议双方能理智协商,如补交部分物业管理费,先做一些针对性的整改,慢慢恢复双方的信任和配合。若有必要也可向行业主管部门物业管理办公室投诉,要求其介入给予整改惩处或和解协调。 

    ■记者 李琪 彭可心 实习生 杨柳青青

    相关新闻

    开发商欠缴物业费的也不少

    除了业主拖欠物业费,事实上,开发商欠缴物业费的现象也不少。

    开发商在小区内拥有自己的房屋,认为这是自家的产业,不需要缴物业费,但这实际上损害了缴费业主的利益。

    以长沙环保涂料城为例,环保涂料城开发商在小区内拥有自己的房屋,却从未向物业公司交纳过管理费。“我们从2009年进驻到现在,开发商未交过一分钱物业费。”该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李先生算了下,4年多欠缴的物业费有近10万元。

    同样情况的还有定王台,“物业公司2008年进驻管理,开发商自持产业所欠缴的物业费已达到50多万。”

    李先生表示,“小区里基本上都有开发商没有卖掉或者自用的房子,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其实也是业主,也是需要缴纳物业费的。”

    对此,李健表示,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因此开发商即使自持物业,但是属于业主范畴,也应当及时足额地缴纳相应的物业管理费。逾期物业公司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进行催收和限制其部分权利。

    但李健也指出,在现实操作中,因物业服务存在较大利润空间,因此物业公司多为开发企业的关联企业,所以才会出现姑息妥协物业费欠缺的问题。针对此类问题的解决,关键还在于业主委员会的清查和督促。

    焦点释疑

    新房未入住,可要求物业费打折

    有不少新买房业主都有这样的烦恼,交了房,但没装修也没入住,就要求缴物业费。“我还没有享受到物业的服务,怎么就要交物业费了呢?”

    对此,李健认为,物业公司要求收取物管费的要求是合理的。“即便业主未入住,但物业公司对小区周边环境和安全进行了维护,未入住业主虽未直接受益,但是也属于间接受益者。”

    交纳物管费以交房为准,虽然物业公司的要求合理,但一般建议在实际收取物管费时减半收取。

    声音

    物业公司:建议“建管分离”

    采访中,有物业公司负责人表示,开发商自持产业不交物管费的情况太常见,而大多时候,前期物业公司都站在开发商一边。“建议推行‘建管分离’,开发商负责建房,物业公司不采用开发商的前期物业,而是业委会自聘物业公司。这样能保证物业公司完全为业主服务,不会以开发商的利益为第一位。”

    对话物业

    要接手遗留问题,又不能强制收费

    业委会自聘的物业公司,经常要处理开发商遗留下来的种种问题。“有的房屋漏水,应该是开发商帮助修缮,但他们不修,业主以不交物业费的形式抗议,把物业公司摆到了一个尴尬的境地。”自然物业相关负责人李先生表示。

    好家园小区200多户业主在2008年发现房子漏水,愤怒地找上小区物业公司,表示不修好就不交物业费。李先生也觉得很冤:“我们物业不属于开发商的前期物业,房子漏水跟我们无关,业主应该找开发商才对。但收不齐物业费,物业公司很难运行下去。前一段时间,物业公司只好自己掏钱帮忙修缮了一部分房屋漏水问题,但至今仍有100多户没修好。”

    依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的最低保修期限为5年。“开发商拖过5年时间就撒手不管,我们物业只能接下这个烂摊子。”李先生说。

    李先生的苦处也得到了高盛物业刘经理的认同,他坦言,部分装修公司不负责任,做防水时马虎了事,导致楼层漏水,楼下的住户因漏水不肯交物业费,而漏水的住户认为物业不来处理,这些都是原因。

    “尽管政府2007年修改了《物业管理条例》,如果业主强硬不交费,我们也没任何办法。这些条例根本执行不下来。”刘经理表示,现在进行物业管理的前提是物业要与业主搞好关系。

    对于目前频频出现的“物业告业主”现象,刘经理表示,如果采取状告业主的方法,根本不可取。至于收取水电费的滞纳金,公司也没这个权力,得政府相关部门出面才行。 “我们希望业主能配合我们的工作,共同打造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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