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免票身高线由1.2米“长”至1.3米、门票价格上调频率不得低于3年、涨价需提前2个月公布……记者11月12日从省物价局获悉,新修订的《湖南省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实施办法》(简称《办法》)出台了上述一系列旅游福利政策,将从2012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记者 潘海涛 通讯员 黄歆
不足1.3米儿童景区可免票
长沙市民刘大姐每次出游总要和景区售票处“扯上几句”,因为儿子聪聪还是学龄前儿童,景区却硬是要收门票,原因很简单,聪聪的身高已经超过1.2米。不过,从12月1日起,刘大姐这样的烦恼将彻底消除,因为我省景区的儿童免票身高线“长个子”了。新《办法》规定,儿童参观免费的身高由1.2米以下扩大到1.3米以下,不少儿童可享受到这一“福利”。
3A以上景区今后可能降价
如果说刘大姐的埋怨只代表一部分群体,那么景区门票价格连年“见涨”的现实,则几乎触动了“全民神经”。
“对季节性较强(即一个季度的游客人数达到年度的40%以上)的游览参观点,可分别制定淡、旺季门票价格,临时门票加价和实行旺季上浮的总时间每年不超过7个月”的规范,无疑是《办法》的一大亮点,而另一亮点,则是将全省3A级以上景区纳入全省评价协调机制。
《办法》显示,对纳入全省门票价格评价协调名录的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有效期满的前一年,应将门票价格执行情况及下阶段意向、依据等情况提交全省门票价格评价协调会议,由会议提出评价协调意见,作为价格主管部门核定门票价格的重要依据。
省物价局住房旅游和服务价格管理处处长邓荣幸表示,此举克服了以往景区门票价格不需提价就不要协调的弊端,为门票价格到期后,有可能提价更可能降价打开了制度性窗口。
涨价需提前2个月公布
一到旅游旺季,不少景区纷纷临时调高门票价格,对此,游客甚是不满。对此,《办法》有积极回应:游览参观点提高门票价格应当在实施前2个月向社会公布;游览参观点内载人工具及讲解等服务价格应当在实施前1个月公布;同一门票价格上调频率不得低于3年。
《办法》规定,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和调整门票价格,除游览参观点处于建设期或经有权机关批准的重大改造期外,一次提价幅度为:门票原价在50元以下的不超过35%;50(含50)元至100元的不超过30%;100(含100)元至200元的不超过25%;200(含200)元以上的不超过15%。以上调价幅度以旺季票价为准。
办法还规定,居民在本市区休闲、健身、旅游执行优惠票价。但优惠幅度、如何优惠等具体内容并未明确。
新规连线
景区涨价听证
需保证有外地消费者参加
对在国内外享有较高声誉、年度游览参观人数达到80万人次以上的重要游览参观点,提高门票价格应实行价格听证。其中听证的消费者代表比例应高于五分之二,消费者代表构成应根据游览参观点客源构成情况合理确定,保证一定比例的外地消费者代表参加。
记者手记
摆脱“门票经济”
应做实旅游产业链
与国外截然不同,国内很难找到低价门票甚至免费的景点景区,即使是许多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也同样凭票才能参观。
针对此现象,湖南商学院旅游管理学院院长钟志平教授一针见血地指出,当下许多地方旅游经济纯粹变成了“门票经济”,觉得只有门票价格投入最少却获得最多,因此都将眼光盯在门票涨价上,而没有开发出“吃、住、行、游、购、娱”完整的产业链,由此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
在景区门票普遍迈入百元时代的当下,门票依赖症已成为国内景点的共有症状。国家宏观调控、使用价格手段仅仅是破解门票经济困局的一个办法,摆脱“门票经济”的根本之道在于打造旅游“全产业链”,促进二次、三次消费。
单方面依靠提高门票,无异于杀鸡取卵,急功近利最终将窒息旅游产业。正如钟志平教授所言,只有通过发展和旅游密切相关的购物、餐饮、休闲、娱乐等周边服务产业,增强景区软实力,提供人性化的服务,才能让游客感到物有所值,才能形成良性循环,才能真正实现景区的持续健康发展。
■记者 潘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