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若发生情节严重的保险销售误导事件,除了警告或罚款,相关险企高管还将面临被开除的“极刑”。
近日,保监会网站公布了《人身保险公司销售误导责任追究指导意见》,从明年1月1日起,人身险销售误导将正式引入责任追究机制。就在上个月,我省有四家寿险机构及相关责任人因“销售误导”被监管部门处以37万多元的罚款。■记者 邱玉峰
我省多家机构因销售误导被罚
据统计,2012年前三季度,中国保监会接收的涉及人身险销售误导的投诉共计2090个,占人身险公司违法违规类投诉的83.97%。具体表现为,保险营销人员在销售时过高承诺产品收益、故意隐瞒免责事项以及将存单变成保单等。
我省整治保险销售误导的现状几何?记者获悉,在今年前三季度全国各省的保险投诉对比中,湖南省的投诉数量排名第24位。
数据的背后是保险监管部门的重拳整治。据湖南保监局今年三季度行政处罚情况通报,三家省内保险机构及相关责任人因销售误导等行为被处罚。而在上个月,又有省内四家寿险机构及相关责任人因“销售误导”被监管部门处以37万多元的罚款。
险企高管失职或被开除
根据新出台的追责令,保监会首次对销售误导提出明确定义,相关人员或企业通过欺骗、隐瞒或者诱导等方式,对有关保险产品的情况作引人误解的宣传或者说明的行为均属于销售误导。
四类销售误导问题将被追责:人身险公司因销售误导问题受到监管部门行政处罚,受到监管部门下发监管函或者监管谈话等监管措施,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其他因销售误导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者造成系统性风险的情形。对出现销售误导的企业和个人,追究的方式包括纪律处分、组织处理和经济处分等。情节严重的险企直接责任人将被开除。
“以往保险业务员出现了销售误导情况,只是处罚业务员,而追责令实施后,就会逐级追究该业务员上级领导的责任。”省内某保险公司人士表示,根据追责机制标准规定,险企总公司、分公司、中心支公司的相关责任人,乃至不同的销售误导行为和影响程度,都有相应的处罚标准。
提醒
投保时要留证据
投保人如何防范保险销售误导呢?法律界人士建议,投保时要多留个心眼,对于产品概念模糊不明的可让销售人员进行笔录指导,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进行现场录音以保留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