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公安分局在新浪的认证微博上发布了一条提醒式微博,告诫人们“醉驾入刑”后,违法者将不能报考国家公务员、当律师、当兵等。此微博引发了社会热议,认为这样的后果对违法者来说是否是“不能承受之重”?
网友两边倒,有人说“矫枉过正”
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公安分局这条引发热议的微博称,“醉驾入刑”后,酒驾被处刑法者“不能报考国家公务员、当律师、当兵,开公司领不了营业执照,出了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等。微博一出引发网友热议。有人认为,喝多了酒和偷盗犯罪是一个结局,搭上“后半生”,未免“矫枉过正”。也有人认为,酒驾、醉驾危险系数极高,将醉酒驾车定罪入刑,有助于从源头上减少交通肇事的几率。
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公安分局公共关系科科长胡冰说,酒后驾驶不是小事,其危害性太大,大部分老百姓对打击酒驾、醉驾是拥护的。将“醉驾入刑”要比民警苦口婆心地劝说、宣传,实际效果更好。 据了解,“醉驾入刑”后,交通肇事行为有所下降,公众开始养成“开车者不喝酒,也不向开车者劝酒”的社会新风尚,代驾行业也逐渐兴旺。
警方:让更多人了解酒驾的危害
“但酒驾、醉驾尚未绝迹。无论是公众,还是执法者,都不能松懈。”胡冰说,“醉驾入刑”以来,仅余杭一地,交警查处醉驾肇事195起,致24人重伤和死亡。
“我们借助微博宣传酒驾的后果,也是希望警醒更多的人了解危害,防患于未然。”胡冰说,不少人热衷于考公务员、出国、经商,但他们还不了解,这些资格的获得与是否酒驾息息相关。
根据公务员法规定,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被录用为公务员。据了解,如果一个考生曾因醉驾受到刑事处罚,他就没有资格参加考试;如果他是酒驾者,受过行政处罚,可以笔试,但在录用环节会受到影响。
调查
“朋友酒”屡成
酒驾幕后“推手”
15名酒后驾车者,原因都是“朋友劝酒、不忍破坏气氛”。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交警部门在近期巡查中发现,“朋友酒”成为酒驾主要原因。
近日,民警关云翔巡逻至经纬街与红霞街街口附近时,发现一台行驶中的面包车突然关闭大灯,等警车接近时,驾驶员开门逃跑。这名驾驶员被民警抓住后,经检测,血液中酒精含量为0.76毫克/毫升,属饮酒后驾车。驾驶员说,知道开车不能喝酒,但朋友劝酒,不好意思不喝,怕影响气氛。
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朋友酒”也是其余14名驾驶员酒后开车的原因。交警提示,酒后不驾车是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千万别拿生命当赌注。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