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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06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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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湘股撒谎,被中小股东告上法庭
湖南投资、岳阳兴长虚假陈述案将分别于11月9日、12日开庭审理
符合条件的股民可申请索赔,律师称胜算很大
记者 肖志芳

    ■漫画/陈琮元

    符合条件的股民可申请索赔,律师称胜算很大

    说一个谎就得再用100个谎去圆。然而,当谎言被人揭穿,无法自圆其说的时候,那么说谎者就必须承担后果。近日,有两只湘股湖南投资和岳阳兴长,就因虚假陈述,被中小股东告上了法庭。

    据了解,案件均已在长沙中院立案,并将分别于11月9日、11月12日开庭审理。等待这两只湘股的将是怎样的一份裁定书呢?■记者 肖志芳

    数百投资者索赔

    说谎话就得承担后果。日前,湖南投资、岳阳兴长就因虚假陈述,被来自全国各地的中小股东告上了法庭。据了解,两家公司因为虚假陈述被处罚后,已经有数批股民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起诉立案。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参与索赔的投资者高达数百人,损失金额已经超过数百万。

    2009年10月19日、2010年10月26日,财政部分别对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做出财政行政处罚决定。《财政行政处罚决定书》指出,湖南投资和岳阳兴长在会计基础工作,会计核算财务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问题。

    “湖南投资因为2008年会计信息违规受到财政部处罚,岳阳兴长因为2009年会计信息违规受到财政部处罚。两家公司违规披露会计信息的行为都已构成证券法意义上的虚假陈述行为,因此受到侵害的投资者都可向其提起民事赔偿诉讼。”据本次诉讼的代理律师,上海杰赛律师事务所王智斌介绍,案件均已在长沙中院立案,并将分别于11月9日、11月12日开庭审理。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虚假陈述诉讼时效为上市公司受到行政处罚之日起两年,股民未在诉讼时效内主张权利的,将丧失胜诉权。两公司诉讼时效将分别于今年11月份和12月份截止。

    十多项违规被财政部处罚

    财政部于2009年对湖南投资2009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发现其主要存在会计基础工作、会计核算存在问题、财务信息披露不完整、不准确税收问题等问题,加起来一共有十多项违规被财政部处罚。

    据湖南投资2010年12月份公告显示,湖南投资未将长沙中南市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和湖南芙蓉数码信息港有限公司两个全资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虚增资产823万元和虚增所有者权益323万元。同时2008年,欠缴税收8792.36万元。

    而岳阳兴长也同样存在虚假陈述的情况。公告称,根据《财政行政处罚事项决定书》,认为公司在会计基础工作、会计核算、税收方面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问题;对公司处以10万元的罚款。据了解,2009年,其本部对以前年度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且确认无法回收的往来款没有及时清理;并将2010年跨期费用161.47万元计入2009年;同时2009年少提个人所得税109.71万元。

    “两公司财务部处决书一共长达几十页,完完整整看完都要花好几个小时。”代理此案件的律师不禁感叹。

    股民

    直言被诱导投资, 5年损失近十万

    “通过湖南投资的事情,我对整个股市都失去了信心。”家住长沙市白沙井的老股民张女士告诉记者,“当时觉得这只股票是湖南的,而且我住在他们控股的君逸康年酒店附近,看酒店的客房率挺高的,路桥收费也很稳定,觉得应该问题不大。没想到竟然虚假陈述,这不是诱导投资者吗?”

    张女士于2007年买进湖南投资股票12000万股,直到现在一直没有进行过任何交易。“被套5年了,我在最高的时候21元买进的,最后跌到了3元多,后来补仓价格拉低到12元左右,现在还亏损10多万。”11月5日,湖南投资报收4.29元,按她12元/股的成本价计算,12000万股共损失近10万元。

    “我们股民永远是受害者,消息不透明,买进去没有底,业绩好坏都是他们公司说了算,只有出了事才会公布。”张女士连连感慨。

    律师

    股民上诉胜算较大

    “一般上市公司都比较有背景,对于这次开庭,我也只是抱着试试的态度,估计胜算不大。如果结果失败了,那我也只能是认了。”信心不足的湖南投资股东张明,还是希望此次开庭审理能公正、公平,维护中小股东的权益。

    岳阳兴长中小股东代表郑国显得有些义愤填膺,“欺骗投资者,性质太恶劣了,如果这次没有成功,我会一直起诉。”

    因为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而造成亏损,中小股东上诉胜算到底有多少呢? 

    王智斌信心满满地告诉记者:“财政部已经有了处罚,湖南投资造成财务违规,自然年报不准确,这样就诱导了投资者,依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被告应承担赔偿责任。对于这个案子,我们还是很有信心的。”

    湖南元端律师事务所袁啸也表示,“我此前也处理过不少类似的案子,到目前为止,大部分都胜诉了。从法理的角度上讲,有充分的证据,胜算还是比较大的。”

    股民维权

    那些年买入的股民

    可申请索赔

    在中国的股市里,股民总是弱势群体。面对这样的情况,他们应如何维权?符合哪些条件的投资者可以申请索赔?索赔金额是多少呢?

    据上海杰赛律师事务所王晶介绍,上市公司虚假陈述,不实披露对投资者投资产生错误判断,造成损失故可索赔。“上市公司不实或虚假披露,对投资者投资判断产生了影响,导致投资者错误判断买入,受到侵害的投资者都可向其提起民事赔偿诉讼并要求赔偿。”她进一步补充道。

    王智斌律师提醒投资者,湖南投资符合索赔条件的股民应为:2008年5月27日至2010年12月2日期间有买入湖南投资并且到2010年12月2日还未完全抛售的股民;岳阳兴长符合索赔条件的股民应为:在2010年4月20日至2010年12月8日期间有买入岳阳兴长并且2010年12月8日还未完全抛售的股民。 

    索赔的金额究竟会有多少,袁啸指出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得按照不同的情况、根据司法解释计算。“在我处理的类似的案件中,获得赔偿最高的达到了3万多。一般会在原有的损失金额上打点折扣,5.5折到8.0折不等。”

    相关链接

    2007年9月、10月,天一科技(现为ST天一)因虚假披露2003年年报和2004年半年报以及隐瞒重大事项而未披露,先后被46名股民起诉至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其赔偿因其虚假陈述而导致买卖天一科技股票所蒙受的损失。

    法院判决,天一科技与被告7人连带赔偿原告张庆等41人经济损失共计约61.89万元,被告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在20.6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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