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睡了6年之久的*ST嘉瑞,在以华数传媒的身份恢复上市后创下涨幅621%的纪录,这给许多暂停上市的公司以空前激励。而此时,面临退市危机的*ST创智正再次奋力自救。经公司持股10%以上股份股东提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于11月1日召开股东大会,就原有重组方案进行再次表决。
正当*ST创智迈向悬崖的一只脚暂时被拉回来之时,对于已被否决的原方案能否再次提请股东大会表决,多位专家却表示,这样做有违法理。而监管部门给出的解释是,*ST创智公司董事会的决定是合法的。■记者 肖志芳
【行动】 *ST创智股东二度自救
从9·13“终极方案”被否,到第一次征集10%股份自救失败,正当大家都认为*ST创智基本没有时间力挽狂澜的时候,一则有关“11月1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就公司原有重组方案进行再次表决”的公告又泛起了涟漪。
公告显示,信达资产、财富证券、湖南华创以及湖南创智实业有限公司联合发函,请求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他们合计持有公司10.12%股份,有权以书面形式向公司董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因而公司作出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发出股东大会的通知。
事实上,9·13“终极方案”被否后,上海远卫、浙江华联等8名*ST创智股东,发起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10%以上的股份,希望借此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重新表决已被否决的重组方案。但由于各种原因,这一征集活动最终以失败告终。也算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第二次征集活动终于宣告成功,*ST创智二度自救正如火如荼地展开。
【质疑】 再次表决被否的原方案有违法理
然而,对于否决的原方案能否再次提请股东大会表决,受到一些中小股东的质疑。多位专家也表示,这样做有违法理。
浙江鉴湖律师事务所律师简约在股吧里称,一个被否决的方案,如果当时否决程序不违规,表决实体不违法,且无股东提出质疑,又没相关部门要求重新表决,对被否决的方案重新表决,是有违法理的。
媒体也曾报道说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孟勤国表示,虽然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不能这样做,但是这样做有违“一事一理”的法理,股东大会的决议应当被看做是最终决定。如果提出的方案是经过修改的,则是允许的。
【监管部门】 无先例,但合法
然而,湖南证监局有关负责人则认为,从法规上看没有问题。符合股东大会规则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以书面形式向公司董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规定。
而另有专家反问,如果可以这样,那么这次投票再被否决,是不是还可以提起第三次投票,如此反复直到通过这个方案为止?
针对上述问题,该负责人表示,理论上是会出现这样的问题,但是实际出现这样的可能性不大。“因为前提条件是必须征集10%的股份才能启动表决,这并不是一个容易满足的条件。”他还指出,“对原有否决的方案再次开股东大会进行表决,这在创智之前是没有其他公司的先例。”如此看来,*ST创智又开了一次先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