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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21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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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周刊》2012年第39期
自由的边界,
就是他人的权利
和社会的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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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问题是,我可以扔鞋吗?”

    “独立学者”司马南在海南大学的演讲提问环节中,第二个提问的学生如此问道。

    一名维持秩序的人员前来阻挡,这名学生弯下腰,捡起一只鞋子准备扔向讲台。周围是一片欢呼、起哄的声音。

    扔鞋立刻引发了热议。“扔鞋式抗议”的争论在于:它究竟是属于言论自由的特殊表达方式,还是一种人身攻击行为,抑或视鞋子是否击中抗议对象而定?

    《中国青年报》评论员曹林认为,扔鞋属于“象征性地表达抗议”;李开复认为,扔鞋不妥,但属于抗议的一种模式,和打耳光没有可比性。

    次日下午,司马南做客环球网论坛,谈及扔鞋事件,说:“扔鞋是一种抗议的方式,但是,给小布什扔鞋的人,当即受到了严厉的法律制裁。这个事例说明,任何纵容自己行为的人都应当明白一个道理,自由是和法治相联系的,你的自由的边界, 就是他人的权利和社会的秩序。”

    海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琳称,他并不赞同扔鞋,但需要注意的是:扔鞋的同学数次被打断,主持人不尊重发言同学说话的权利在先,同学扔鞋表达抗议在后。

    而在分析扔鞋事件时,海南大学传播学研究中心主任毕研韬认为,“在当下中国,利益多元、信息多元、价值多元,已催醒了公民的权利意识和参与意识,出现对立的价值观乃至意识形态也是情理之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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