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27日讯 去年12月,《湖南省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阶梯式气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已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省物价局9月26日发布公告称,我省拟于10月下旬召开长、株、潭三市居民生活用天然气试行阶梯气价听证会,愿意参加此次听证的消费者10月11日前均可报名。
省物价局在公告中指出,参加听证的20名市民代表包括消费者9名、经营者2名、其他利益相关方1名、专家学者2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各1名、有关政府部门人员3名、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人员1名。其中,消费者参加人通过自愿报名、随机选取的方式产生,当报名人数不足9名时,余下的消费者参加人委托湖南省价格协会推荐产生。
根据去年公布的征求意见草案,按照区别对待的原则,将居民用气分为优先类和允许类,实行阶梯式气价。阶梯式气价实行以户为单位,抄表到户、按立方米计价收费。居民用户年购气量480立方米,即月均气量在40立方米以下(含40立方米)的,作为优先类用气,执行现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年购气量超出480立方米(月均气量超过40立方米)的部分,作为允许类用气,在居民生活用气价格基础上上浮不超过25%,具体标准由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记者 潘海涛 通讯员 黄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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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指南
消费者听证代表需满足3个条件:一是长株潭三市常住人口,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是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职业、居住地等);三是属于长、株、潭三市天然气居民生活用户。
凡有意成为消费者参加人和旁听人员者,可在2012年10月11日前通过电话0731-85536069或82212307(工作时间内)报名,或通过网络发送邮件至xjpx888@sohu.com报名(联系人:陈攀、李雅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