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刘晓波 通讯员 黄银平
本报9月12日讯 无证米粉作坊给几家粉店送米粉,次日,当地村民吃了这些米粉后,52人不同程度恶心、呕吐、腹泻等。9月11日,发生在湘潭县中路铺镇的这起米粉中毒事件再次敲响了食品安全的警钟。
目前,中毒人员全部得到了妥善治疗,均没有生命危险,已有部分病人症状解除后回家。
吃完米粉,52人疑似中毒
12日上午,湘潭县人民医院,齐金喜仍躺在病床上留观,她家住中路铺镇凤形村。
“我在那家粉店吃了3年多的米粉了,以前一直没事。”齐金喜说,9月11日早上,她带着半岁大的孩子,照常去自家附近的那家粉店吃早餐。结果,吃了米粉十分钟后,母子俩就开始呕吐不止。经医院初步诊断,属食物中毒。
当天上午8时30分左右,中路铺镇荷塘管区、拗才管区部分村民早餐食用米粉后,到当天下午3时,共有52人不同程度地恶心、呕吐、腹泻,分别到中路铺中心卫生院、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就诊治疗。
黑米粉全部来自小作坊
湘潭县政府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Ⅳ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县食安委迅速组织县卫生局、县质监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疾控中心等单位工作人员赶往事发地进行现场调查、核实和处理。
县食安委介绍,这52名村民中毒发病,时间集中在3小时内,最快为30分钟,但均无生命危险。
经初步认定,这起中毒是由米粉中食用细菌含量超标引起的。观察和治疗后,已有部分人症状解除回家。
据调查,这次中毒事件涉及4家粉店,这些米粉产自当地一家作坊。
警方控制作坊老板
肇事作坊卫生条件差,也未办理健康证明和相关证照。9月10日,该作坊共向中路铺镇荷塘管区、拗才管区出售自制米粉约18公斤。
目前,米粉作坊老板黎建平已被当地公安机关控制。患者家剩余的食物样、作坊的米粉制品原料样指标还在检测中。
卫生专家提醒,消费者最好到具有冷藏贮存条件的卖场购买,食用米粉也应当选择正规的米粉店。
长沙连线
米粉将有“身份证”
身上带着“随附单”
9月11日, 长沙市食安办、市工商局、市卫生局组成米粉整顿督查组,对流通环节和餐饮环节的湿米粉销售进行了检查。在对超市、农贸市场、快餐店系统走访检查中发现,不能提供进货来源、送货凭证是目前米粉业流通环节的通病。
长沙市政府副秘书长、市食安办主任黄吉邦表示,为解决这一问题,监管部门正在制定统一规格的“随附单”,它将成为米粉流通身份证。商贩进一笔货就要填一次单据,明确品名、来源、去向、数量等,消费者和监管部门将从中一目了然地获悉商品流通信息。
违法添加焦亚硫酸钠,
16人被刑拘
7月上旬,长沙市食安办、公安、质监部门人员组成专案组,对市场上的米粉进行随机抽样并送检,发现一部分企业仍旧在违法添加焦亚硫酸钠。经过对生产企业内部的工作环境、生产流程、销售渠道的侦查,7月30日,专案组统一行动,共查处米粉生产企业8家,打掉生产不合格米粉犯罪团伙4个,摧毁不合格米粉生产线7条,抓获涉案人员21人,封存制作米粉的原料大米、湿米粉半成品、成品共计十余吨,查扣违法添加物焦亚硫酸钠1吨多。目前,涉嫌犯罪的16名嫌疑人已经被刑拘,案件在进一步的侦查之中。■记者 杨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