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教师节,祝老师们节日快乐!并通过你们向全省广大教师、教育工作者致以节日的祝贺!教师是园丁,你们的工作很辛苦,你们为国家培养输送了一批又一批的合格建设者与可靠接班人,我代表省委、省政府衷心地感谢你们!祝你们节日快乐、身体健康!祝全省教育事业欣欣向荣!”
——省委书记、
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周强
本报9月10日讯 今天是第28个教师节。全省举行庆祝第28个教师节暨教育系统先进表彰会,14名优秀教师获第七届“徐特立教育奖”,260名优秀教师和40名优秀教育工作者获表彰。今年还首次在大会上对26个全省教育基金会先进单位、95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周强、徐守盛、胡彪、梅克保、易炼红、肖雅瑜、李友志、魏文彬、刘玉娥、张树海、肖求如等省领导和老同志出席。
会上,梅克保表示,要特别关注农村地区、边远地区、经济薄弱地区的教师群体,千方百计帮助他们排忧解难。要不断加大教育投入力度,认真落实财政教育投入16%的分解指标,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校安工程、合格学校、学生资助、高校化债、学前教育等作为财政教育支出的重点。
针对社会关注的教师待遇问题,梅克保强调,要不折不扣地落实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政策,确保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全力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
同时,我省要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加大“芙蓉学者计划”、“高校学科带头人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等工程的实施力度,着力培养一大批优秀学科带头人和教育科研领军人才。采取措施有效解决当前农村师资薄弱的问题,促进城乡之间师资力量均衡配置。进一步完善教师资格制度,大力推行教师聘用制,探索建立教师退出机制,建立能进能出、富有活力的管理机制。
■记者 贺卫玲 实习生 于振宇
热点1 教师工资
“教师工资不低于公务员”18年未执行到位
国务院近日出台《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要求依法保证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保障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教师,实行工资倾斜政策。推进非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实施工作。按照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部署,推进教师养老保障制度改革。
事实上,“教师工资不低于公务员”这一提法,已有18载的漫长历史了。早在1994年1月1日实施的教师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
尽管新义务教育法从旧法中的“不低于或者高于”删掉“高于”,仅剩下了“不低于”,更加贴近实际,执行难度系数也有所降低,但这变软的法律条款,也未得到很好地执行。
【本土落地】
长沙:新聘大学生享在编人员待遇
长沙市现有教职工121544人。近年来长沙市教育局在教师编制问题上开始实施“骨干教师编制到人,毕业生岗位招聘录取人员编制到校不到人,2年后择优进编”的新政策,但对新招聘的大学生,依然坚持“所有待遇按在编人员标准执行”,为他们免除后顾之忧。
2008年起,长沙市探索建立了“编制到校、经费包干、自主聘用、动态管理”的职教师资队伍管理模式。职业学校每个空缺编制每年将获得3万元财政补贴,用于支付单位外聘专、兼职教师和生产第一线技术指导人员的劳动报酬。2011年,该项政策为长沙市直属职业学校争取到经费2700多万元。
■记者 贺卫玲 通讯员 黄军山
热点2 教师资格
全国多地打破教师资格“终身制”
从今年开始,上海中小学教师资格在首次注册后将不再是终身制,或改为每五年注册一次。继医师上岗资格证取消终身,教师也不再是“铁饭碗”,考核不合格就“下岗”。
据了解,除了上海已经出台举措取消终身制外,北京、甘肃、广西等地也将有类似的动作。
【本土落地】
长沙:教师未完成360学分,不能获从业资格
长沙市教育局透露,目前正在努力尝试改革教师资格终身制,如果一名教师五年内未完成360个培训学分,将不能荣获教师从业资格。
今年,长沙市教育局出台了《长沙市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登记管理实施细则》,明确规定: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实行分年度登记、五年一周期核定的管理制度。教师每年参加培训所获学分不得少于30学分,五年一周期累计学分不少于360学分,对在五年周期内学分同时满足上述两条规定要求的教师准予结业。
另外,新任教师必须参加的适应性培训不少于150学分。一名教师如果一个年度内培训累计少于72学分,原则上当年年度考核不能评优,不能参加优秀教师等各级各类先进评选。如果一名教师五年内未完成360学分,将不能获得教师从业资格。
■记者 贺卫玲 通讯员 黄军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