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别行政区2012年立法会选举的投票结果10日13时50分许全部揭晓,70名候选人成功当选第五届立法会议员。第五届立法会的任期将从今年10月1日起,为期4年。
新一届立法会增至70席
香港特别行政区2012年立法会选举9日在港举行,投票时间为7时30分至22时30分。当天549个一般投票站及25个专用投票站开放给选民投票,选举产生70名新一届特区立法会议员。
根据香港特区立法会2010年6月25日表决通过的关于2012年立法会产生办法的修订议案,新一届立法会议席总数由60席增至70席,其中功能组别和地方选区各35席。
此外,本届立法会选举新增区议会(第二)功能界别5个议席,又称“超级议席”,采用由直选区议员提名、再由原来不具有功能界别投票权的已登记选民选举产生。在本届立法会已登记的约346万名选民中,约322万名选民还可投票选举这5个议席,即“一人两票”,一票投给地区直选议席、一票投给功能组别议席。
“民建联”成第一大政团
据香港选举管理委员会主席冯骅10日下午宣布,选举最终点算了约183万张地方选区选票,投票率约为53%;约167万张区议会(第二)功能界别选票,投票率约为51.9%;约15万张其他功能界别选票,投票率约为69.6%。他表示,点票过程大致畅顺并富有效率,各项选举安排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和诚实的原则。
民主建港协进联盟(简称“民建联”)在本届立法会选举中获得13个议席,继续成为香港特区立法会第一大政团。
资料
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
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五届立法会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根据香港基本法,香港特区立法会由选举产生。特区立法会的主要职权包括:根据香港基本法规定并依照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和废除法律;根据政府的提案,审核、通过财政预算;批准税收和公共开支;听取行政长官的施政报告并进行辩论;对政府的工作提出质询;就任何有关公共利益问题进行辩论;同意终审法院法官和高等法院首席法官的任免;接受香港居民申诉并作出处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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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区历届立法会概况
香港特区立法会除第一届任期为两年外,每届任期4年。
范徐丽泰于1997年当选香港特区临时立法会主席,1998年至2008年期间先后担任香港特区第一、二、三届立法会主席。2008年,曾钰成当选特区第四届立法会主席。
香港回归前,当时的立法局只是咨询机构,并无真正的立法权。直至20世纪80年代,香港立法局议员全部由港英当局委任。在1993年以前,立法局主席由香港总督担任。
香港特区成立后,立法会议员全部由选举产生。
香港特区第一届立法会由60人组成,其中分区直接选举(即地方选区)产生20名议员,由各界人士共800人组成的选举委员会选举产生10名议员,功能界别选举产生30名议员。
分区直选是根据香港的5个选区,按照人口比例拟定议席数目,并由各区选民投票选出;功能界别则由各个行业的法定选举人及选民选出。
第二届立法会分区直选议席由第一届的20席增加到24席;选举委员会的议席由第一届的10席减少到6席;功能界别的议席维持30席不变。
第三届立法会的60个议席组成与前两届有所不同:分区直选议席增加到30席,功能界别选举的议席维持30席不变。第四届立法会议席组成与第三届一样。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