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1版:湖南新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F1版
封面

第F2版
广告

第F4版
广告
 
标题导航
返回湖南在线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旧版数据
2012年09月11日 星期二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宁愿拿钱减刑
不愿支付工钱
我省首例恶意欠薪案二审维持原判
记者 李永亮 通讯员 刘瑾 汪明卓

    本报9月10日讯   因服装厂经营困难,老板撂摊子深夜“跑路”(详见本报2月23日、5月10日、5月26日报道)。近日,湖南首例恶意欠薪案在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最终维持原判。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最令人气愤的是,被告人的妻子始终不愿支付工人的工资,却想拿出2万元让丈夫减刑。

    【案情】 制衣厂老板深夜“跑路”

    邹定友今年40岁,邵阳人。2008年,他在株洲市芦淞区开了一家制衣厂。由于竞争激烈,制衣厂日渐艰难,欠下不少外债。去年11月底,他萌生了躲起来逃债的念头。

    去年12月6日,他找到朋友胡某,请他将自己的家用电器和衣物运走,送到郴州。邹定友则踏上了去郴州的火车,然后辗转到了怀化。而邹的手机,也设置成无法接通状态。

    今年1月中旬,株洲警方在怀化将邹定友抓获,以涉嫌恶意欠薪罪将其刑拘。归案后,邹坚称没钱发工资。

    【二审】 驳回涉案双方上诉请求

    今年5月8日,此案开庭审理。株洲市芦淞区法院一审宣判,邹定友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成立,获刑1年6个月,处罚金4万元;一次性支付22名工人劳动报酬等120174元。

    一审后,涉案双方均提起上诉。邹上诉称,劳动部门限期整改指令书送达不合法,他认为自己无罪,且附带民事诉讼部分也缺乏法律依据。而工人们则认为,邹不仅要支付工资,还应支付因维权花费的误工、交通、通讯等费用。

    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定,邹的行为构成恶意欠薪罪,驳回了他的上诉请求。同时,法院以“不属于犯罪行为造成的直接损失”为依据,驳回了工人们的请求。

    【幕后】  想用2万元换半年减刑

    此案二审中,法官曾给邹定友的妻子做工作,劝其尽快赔偿以减轻丈夫的刑罚。但邹的妻子宁愿出2万元换丈夫减刑半年,却不愿支付工人们的工资,遭到了法院和工人们的拒绝。

    工人们的代理律师刘新华说,他曾多次给邹定友的妻子打电话,“他妻子只说,我一个妇道人家,到哪里搞钱啊,除非你们把他放出来。”

    刘新华认为,邹定友与妻子这一做法是典型的赖账行为。芦淞区法院一负责人表示,法院一定会通过各种方式,查找邹的财产线索。只要邹的财产被发现,就会被执行,其妻子的财产也会成为被执行对象。  

    ■记者  李永亮

    通讯员 刘瑾 汪明卓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 版权所有 湖南日报报业集团 合作伙伴:方正爱读爱看网
copyright © 2008 VOC.COM.CN, Geo Info. 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证 湘B2-20080017
   第F1版:封面
   第F2版:广告
   第F4版:广告
   第A1版:头版
   第A2版: 特别报道
   第A3版:真假“德园”
   第A4版: “保姆家长”
   第A5版:都市·公共
   第A6版:都市·公共
   第A8版: 都市·公共
   第A9版:警戒线
   第A10版:广告
   第A11版:湖南新闻
   第A12版:黄页
   第A13版: 中国·重点
   第A14版:中国·重点
   第A15版:广告
   第A16版:广告
   第A18版:广告
   第A19版: 世界·视点
   第A20版: 世界·万象
   第A21版: 文娱·看点
   第A22版:体育·赛道
   第A23版:微博日报
   第A24版:华声网事
   第A25版:广告
   第A26版:华声军事
   第A27版:副刊·悦读
   第A28版:长沙社区文化节
   第B1版:财经
   第B2版: 财经·关注
   第B3版:财经·综合
   第B4版:财经·消费
   第B5版: 财经·专题
   第B6版:财经·理财
   第B7版:财经·操盘
   第B8版: 财经·创富
宁愿拿钱减刑
不愿支付工钱
“大哥,你开的是快艇吗”
视频侦查帮警方锁定周克华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