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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9月04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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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汇错的3.7万元
她还了,却扣下500
律师:你错了,这不是给别人教训,是违法
记者 黄磊 实习生 胡美云 蒋璐 武英子

    本报9月3日讯    陈女士帮公司交房租,由于看错了网银转账的账户,把3.7万元房租转到了客户的账上。第二天,陈女士收到了客户退回的钱款,可少了500元,客户对陈女士说:“扣的钱就当给你个教训。”

    看错系统默认,房租钱飞了

    陈女士是长沙一家教育咨询公司的出纳,公司每个季度3.7万元的房租都是使用网银转账支付。8月31日下午,陈女士转账时,顺手多点了一下鼠标,没想到这笔钱进错了账户。

    “收到钱的女士姓朱,是公司之前的一名客户,由于之前给朱女士付过款,所以网银的默认账号就变成了朱女士的账号,我一点错,就汇给了她,我立即就联系上了朱女士。”第二天,陈女士收到了朱女士退回的房租钱,可金额只有36500元,“我问她为什么?对方回信息说,扣500元是你犯错误需承担的责任,希望你记住这个教训。”陈女士哭笑不得地说。

    钱会退,态度不好要推迟

    房租汇错账号,所幸找到户主退回房租,又被扣500元,陈女士的心情像坐过山车一般起伏着,她告诉记者,自己一个月工资才两千多,而且房租是公司的钱,现在被扣住,肯定是要自己贴的,万一公司领导知道了,自己可能连饭碗都保不住。

    在陈女士手机上,记者看到了朱女士发来的两条短信:“我只汇出36500元,500元是你犯错误需承担的责任,希望记住这个教训,对你的人生经历也有帮助。”“就算你告到法院我也不怕,大不了最后退你钱,但你也会因此长个记性、有个教训,这也算是我的目的。”

    今天上午,记者电话联系了这位朱女士,对于扣下的这500元,她表示,“钱我会给她(陈女士),只是推迟一点,我好心把钱退给她,可对方态度很差,所以我要晚点给她。”

    ■记者 黄磊 实习生 胡美云 蒋璐 武英子

    律师说法

    不当得利应退还

    直到9月3日,陈女士还在为这被扣的500元和朱女士不停地沟通,她无奈地告诉记者,自己已经为公司垫付了被扣的500元房租,朱女士的做法让她很“闹心”。

    现实生活中,粗心汇错钱的人不在少数。中信银行长沙东风路支行贵宾理财经理谢瑾表示,在汇款前,银行都会提醒客户核对信息,只有当对方的姓名和账户一致时,银行汇款才会成功。在这样的情形下,银行没有权力私自扣划对方资金,银行不承担客户汇错钱的责任。若要退回汇错的钱,客户只能联系对方,协商解决。 如果对方拒不归还错汇款项,汇款人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陈平凡律师介绍,虽然是陈女士失误将钱汇错账号,但朱女士仍属于不当得利,应该如数退还。根据《民法通则》、《刑法》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便构成侵占罪,或者构成不当得利,当事人有权追回。■ 记者 刘永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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