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23日讯 今日,长沙市政府办公厅公布了《长沙市信用征信管理办法》,将于9月7日起正式施行。
管理办法规定,姓名、身份证明文件及唯一编号、家庭居住地址、联系电话;以及个人的商业信息、公共信息和特别记录,这些可采集的个人信息均在被保护的行列,征信机构不能随意对外泄露。而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政治信仰以及性取向等可能使被征信个人受到歧视的信息,以及储蓄存款、有价证券、纳税数额等与个人资产有关的信息,在没有依法已经公开和个人主动提供的前提下,则一律不许采集。
■记者 曾力力 实习生 江思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