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全免费对象:具有湖南户籍、农业户口、符合国家生育政策、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县乡定点助产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的农村孕产妇。
2 ●计划外生育的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在缴纳社会抚养费后,也可按照上述规定予以补助。
3 ●未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可享受中央和省财政每人300元的定额补助。
本报8月22日讯 “从今年9月1日起,全省正式推行农村孕产妇县乡住院分娩基本医疗全免费。”8月22日,省卫生厅副厅长黄顺玲宣布。这意味着我省有60多万农村孕产妇在县乡住院分娩基本医疗将享受到全免费。
【降低剖宫产比例】
平产剖宫产补助价相同
据悉,凡符合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基本医疗全免费条件的对象,在产妇出院结算时,属基本服务包之内的项目,产妇可以不需交纳费用,直接给予报销;在县域外助产机构住院分娩的农村孕产妇,先由本人垫付相关费用,分娩后凭有关证件到户口所在地的住院分娩项目管理办公室,按照县级住院分娩补助标准办理报销手续。
针对部分农村地区剖宫产率居高不下的状况,该政策也使出了行政和经济两个控制措施。据介绍,该政策的核心举措就是改革现有住院分娩按项目收费的付费模式,代之以按单病种付费的新机制。即按农村孕产妇每分娩一例,不论平产、剖宫产,均以住院分娩平均价格拨付经费;超出部分由助产机构承担,盈余部分用于对助产机构的奖励。至于具体住院分娩平均价格标准,县级孕产妇急救中心不得高于1650元/人次,县级一般医疗保健机构不得高于1550元/人次,具有剖宫产资质的中心卫生院不得高于1000元/人次,其他中心卫生院和一般卫生院不得高于800元/人次。
同时,省卫生厅还将剖宫产手术比例暂定为:县级孕产妇急救中心不超过35%,其他县级医疗保健机构(含城区具备资质的民营医院)不超过30%,中心卫生院不超过25%。凡超过以上比例的部分,其费用新农合基金不予报销,由医疗保健机构自行负责。
【高危重症孕产妇】
住院报销比例提高5%
提高高危重症孕产妇救治的报销比例也是此次新政的重要内容。为保证农村高危重症孕产妇能得到及时救助,确保母子生命安全,减轻参保农村高危重症孕产妇的经济负担,根据卫生部的相关文件精神,我省筛选出了高危重症孕产妇病种分类,包括产后出血、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子宫破裂等16个种类。凡参加新农合的高危重症孕产妇在县域内住院分娩,可在现有住院报销比例基础上再提高5%。
■记者 洪雷 实习生 康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