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20日讯 “小区至今没绿化,收房时却要从去年通知收房时开始交物业费。”在宁乡“颐和源”小区二期买房的胡女士今天向记者投诉说,自己一天都没入住,却要交一年的物业费,这公平吗?
胡女士是2010年买的房。“2011年3月通知我收房,我在外地工作,直到今年7月才过来收房,物业公司要我从2011年7月开始交物业费,但我发现,小区至今没做绿化。”胡女士认为她有权要求减免物业费,遭到小区物管——长沙名邸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拒绝,于是胡女士拒绝收房。
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解释,绿化延期的原因是“雨水太多”。他们去年3月就通知了收房,胡女士没来收是她自身的原因。“本来要从去年3月开始收取物业费的,开发商给业主送了3个月的物业费,所以从7月1日开始收。”工作人员称,考虑到胡女士的情况,补交的物业费可以按9折交。
律师说法
收房未达到约定条件
整改期间不用交物业费
长沙市物业管理协会法律顾问蔡有玲律师表示,根据《湖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业主在查验收房时发现物业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购房合同约定的条件,整改期间的物业服务费由建设单位(即开发商)交纳, “所以,关键看胡女士的购房合同里,是否有关于小区绿化的约定。如果约定了交房时绿化应该完工却没做到,业主可要求整改,且不需承担整改期间的物业费。”业主如果无正当理由拖延办理交房手续的,物业费从开发商书面通知业主办理交付手续的次月开始计收,由业主交纳。
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李健律师表示,物业费正常的收取节点一般是从业主约定收房或实际收房之日开始起算,但如果业主对收房有异议拒绝收房的,期间产生的物业费用则不应由业主承担。
延伸阅读
空置期物业费怎么收
《湖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若业主已经收房,但是因事未能装修或者入住, 物业费可按照 90%交纳,即打9折。国内许多城市,如南京、杭州等是按标准的70%收取。
■记者 陈月红 实习生 李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