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7日讯 去蔡锷北路买小百货、去商贸路吃夜宵……今日,记者从长沙市城管局了解到,今年将对全市夜市规范点再进行调整,拟由去年的76处调整为84处。
据介绍,拟新增的11处夜市规范点将试行至9月初,在此期间若有扰民现象,或将取消。
二马路夜宵点因棚改取消
给流动夜市摊贩安个“家”,既让他们能正常经营,又做到不扰民、不污染环境。2009年,长沙开辟了一批夜市规范点,所有夜市摊点统一经营地点、经营时间、经营范围、经营设施、标识标牌等;去年,长沙市将规范点由82处调整为76处。今年拟再次进行调整,拟取消3处,新增11处,另有1处调整位置,调整后的点达到84处。
记者在《2012年全市流动摊担疏导点调整情况》通告中看到,取消的3处夜市规范点分别为:芙蓉区定王台街道芙蓉路8号得色酒楼;岳麓区咸嘉湖街道嘉嘉超市前坪;开福区湘雅路街道二马路(大王家巷)。
为什么取消该三处呢?长沙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二马路是由于将进行棚改,不能再继续经营,其余两处则是因为无人经营,没形成规模。
拟新增11处, 可到街道报名摆摊
据了解,雨花区井湾子街道女子大学韶山路沿线的夜市规范点,因临主马路,影响交通,拟调整到正塘坡路人行道。
同时,拟新增11处夜市规范点(见右图)。
据了解,所有夜市摊点统一经营地点、经营时间、经营范围、经营设施、标识标牌等,按照属地管理的方式,各区街道办事处负责夜市规范点的日常管理工作。如果市民想在夜市规范点做生意,可在所属街道报名。
■记者 吕菊兰 实习生 岳耀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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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扰民严重
或按投诉情况取缔
设置规范点的初衷,是“让摊贩有经营的空间,又做到不扰民、不污染环境”,但在最近的一次督查中,执法人员发现,规范点存在无管理人员、无清扫保洁人员的情况,同时,部分规范点卫生差,防污措施不到位。对于存在问题的夜市点,城管部门将要求整改。
该负责人介绍,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拟调整的1处和新增的11处夜市规范点,将试运行一段时间,直至9月初。“主要看有没有投诉,卫生状况好不好,防污措施是否到位,有无管理人员,如果扰民严重的,就会视情况取缔。”
市民如果对拟新增和调整的夜市点有建议或意见,欢迎拨打本报热线:0731—84326110。同时,如果发现夜市扰民,也可拨打0731-88665110或发短信、彩信到“106291000”城管数字化短信平台投诉。